双方对立而视,个个人都充满了战意。
“扑通。”
尼克斯这边传来人跌倒的声音,众人纷纷看去。
只见闫松捂着自己的右脚,众人大惊失色。
不会吧?难道走路没站稳又受伤了?
几人急忙上前,却是看见闫松自己站了起来,只不过他将鞋脱了下来。
“啥情况,怎么还跌倒了?”
“今天出门比较着急,拿的是我大学时的篮球鞋,很挤。”
说着,闫松拿出左脚穿的那只鞋。
鞋的内测已经被撑开,休斯顿一脸疑惑的看着被撑开的球鞋,问道。
“你高中这双鞋多大啊?”
“44.5码,好像是。”
闫松拿不准,休斯顿继续问道。
“那你现在脚多大尺码?”
“47码。”
“噗。”
休斯顿扔下了闫松的鞋,开什么玩笑,你一个47码的脚硬挤进44.5码的鞋里,不挤才怪。
“我说你今天跑起来怎么这么别扭。”
约翰逊拍着闫松的肩膀,在跟教练通报过后,没用几分钟。
两双全新的球鞋就被戴维送来。
“先生,你喜欢耐克还是阿迪?”
戴维将两双鞋放在地上,闫松顺手拿了双白色的阿迪球鞋穿。
虽然他以前一直都是穿耐克,但偶尔换一下也很好。
“对了闫松,以后你想跟哪家品牌签约啊?”
“签约?”
闫松系好鞋带,不解的看向刚才发问的休斯顿。
“还能签约品牌?”
“能啊,这事等有空我跟你说,先打比赛。”
说罢,闫松起身将自己那一双被撑破的球鞋扔向了观众席。
有两个幸运的球迷拿到了闫松的球鞋,只不过闫松并未签名。
“尼克斯这边闫松刚刚的球鞋好像是坏了,经过短暂的更换比赛继续。”
鼓掌声再次响起,闫松这一次可不会走走路就跌倒。
这一轮是黄蜂的球权。
博格斯并未在选择控球,这一次他虽是得分后卫却是和休斯顿对位。
将控球后卫的任务交给了托尼·史密斯。
史密斯身高191cm,NBA是高个子的世界。
博格斯过于矮的身高导致了视野的不开阔,没办法更好的适应这项任务。
史密斯持球走到前场,面对闫松三分不去防的行为,他可没大胆到直接三分出手,来打闫松的脸。
他的三分命中率仅有三成,也就是说他这球在意思上只有30%的可能会命中。
史密斯终究选择了在中距离进行作战,也在这一刻他在胆量上就输给了很多人。
如果是艾弗森,科比或是马布里,他们无论自己的出手会不会进,都会毫不犹豫的出手进行尝试。
史密斯靠打闫松,84公斤,185磅的身体重量难以顶动闫松。
不得已,他将球传给了博格斯。
博格斯低扫球加速过掉了休斯顿,选择在中距离出手。
可惜打铁弹飞,篮下二人进行哄抢,迪瓦茨抢到了进攻篮板球。
隔着威廉姆斯两年零三的身体,隔扣得分。
“暂停,换人!”
范甘迪将威廉姆斯换下,也清楚了威廉姆斯的实力。
当然大前锋还不错,但是打中锋还是不行。
“奥克利你上。”
奥克利可是篮板好手,他前三个赛季都在公牛度过,随后被交易至纽约尼克斯。
他上赛季的场均篮板足足有8.7个,盖帽0.3。
有些偏科。
面对对手的强行篮下进攻,他两米零三的身高还是不占优势。
虽然对内还有一名叫威廉姆斯的球员。
赫伯·威廉姆斯。
他是95至96赛季来到尼克斯的,上赛季的场均篮板仅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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