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哲罗姆,来自诺克萨斯偏远的山村,我的父亲母亲都是老实巴交的佃农,我有两个哥哥,不过他们都战死了,父亲母亲为了延续我们家的香火,花了半辈子的积蓄给我娶了个漂亮媳妇,遗憾的是,我还没有来得及跟我的妻子生个一儿半女,便被强迫性服了兵役。于是,我,哲罗姆,以一个诺克萨斯守军士兵的身份,站在了英格兰堡的城楼上。
站在高高的城楼上,我依旧能清楚的听见敌人隆隆的马蹄声和呼啸而过的喊杀声。此刻,英格兰堡燃起了熊烈的战火升起了浓烟,死亡之气似乎弥漫了整座城池。空中的箭矢狂飞,拖着长声的箭雨如蝗虫过境般纷纷划过我的头顶,我看见源源不断的诺克萨斯士兵中箭倒地,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的兄弟。
我承认我怕了,胆怯了,我从来没有真正面对过这样的战场,我想后退,可我又不敢后退,我知道,我的长官正拿着明晃晃的刀,站在我的身后监督我。
就在我愣神之际,我看到一个德玛西亚的士兵攀上了城楼,他提着砍刀,他的战甲破旧不堪,胳膊上还插着羽箭,我知道,他也看到了我,因为,我从他那双血红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小心!”
凄厉的嘶喊声,我感觉我被人用力的推开,我酿跄了几步,等我再次站稳,那名德玛西亚士兵从城楼上摔了了下去,而原来我站的位置,多了一片血泊,血泊里躺着一个人,那个人我再熟悉不过了,他是我的同乡,我的好兄弟,他的胸口插着一把衮衮的钢刀,鲜血顺着插着钢刀的窟窿里流下来。
我知道,是他救了我。
“哲盖尔!”我喊着他的名字向他跑过去,他没有说话,或许他已经说不出话,他咧开嘴冲我一笑,然后便断了气。
英格兰的牡丹,本该潋滟成精的季节,却陡然间在马蹄声中散落一地,刀光剑影,角鼓争鸣,流血漂橹。敌人提着刀在我身边呼啸而过,有一滴同伴的血顺着到刃落在我的脸上,在眼中氤氲成一片惨红,我本该和其他人一样,做一个勇士,迎着太阳留下我最后的背影。可我没有,我选择了逃跑。
“敢逃跑?......”
身后传来了长官的谩骂,和利剑出鞘的声音,我的脖子一凉,栽在地上。恍惚间好像听到妻子的吴侬软语,看见那弯垂柳后的月牙,嗅到那年我们泛舟偶然惊起的荷香,我不能死,回家,回家,我在忐忑中于黄沙上合上了双眼,在记忆中留下了一抹大漠孤烟。
“我,在地狱等着你。”
光盾历嘉文二世四十七年秋,英格兰堡城下,太阳初升,大雾尚未消散,沉寂数日的德玛西亚军出动了。
无畏先锋团二万,龙骑军团五千,米尔大边军一万五,共计四万红色皮甲大军,便如秋色中的枫林,火红火红。
阴风列列,黄沙卷起烧焦的旗帜,在漫漫的沙石里,冒烟的木头发出阵阵让人恶心的臭味,几具还没有完全被沙石掩埋的尸体上空盘旋着几只秃鹫,尸体上好几个箭头还在,那断了的长枪却依然握在尸体的手里,远处,撕杀呐喊声不绝于耳,或许明天早上又将多几千具尸体,阴风开始怒嚎,似乎要唤醒死去的灵魂。
满地的鲜血,染红了整个大地。
血战在英格兰堡展开,德玛西亚与诺克萨斯的军队寸步不让互相拼杀,双方都杀红了眼,尸体狼藉,鲜血在城楼低洼处汇城了一个个小潭。
城楼之上,诺克萨斯军队知道了此番的艰险,但他们毫不气馁,以军人特有的坚韧勇猛抵抗着敌军的冲击,前队倒下了后队立刻补上,挥舞着手里的长矛一下下刺向敌人,主帅塞恩的身先士卒起到了显著作用,虽然诺克萨斯士兵们早已经精疲力竭,但依然能一次一次地击溃数倍于己的德玛西亚军的冲锋,犹如一道宏伟坚固的堤坝紧紧锁住英格兰堡的城楼,任凭巨浪滔天却不肯后退半步。
这场酣战持续了五个时辰,太阳逐渐落山,乌云在天际嘶鸣着划破雷电,血红色的腥味弥散在死寂片刻又喧闹的废墟之上。刚刚消散的哀鸣和剑影又在风中绽开,堆积的残体狰狞而可怖,浓重的气息让人几乎窒息,德玛西亚已经撤军,将部队驻扎在城外二里出的山谷间,诺克萨斯的余兵陨失过半,城楼上的守军疲惫而决绝。
“敌方的主将是谁?”
雷欧把帐篷的帘子掀开了一线,眺望着西方落日的方向。“诺克萨斯的强悍出乎了雷欧的意料,自己亲自组织起的十几次冲锋都被城楼上的守军击溃,这倒让他对守城的诺克萨斯将领刮目相看起来。
“禀将军,地方守城将领是......塞恩。”营帐中的副将转过身来,恭敬的答道。
“噢?原来是他?难怪......”雷欧埋头,垂眼看着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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