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长此以往,这种轻飘飘的感觉让他内心的欲望无限上升,但自己的能力却不足以得到内心所想要的,这让他悬浮在空中,上不能上,下不能下,内心充满了进退维谷的空虚感。这种感觉,伴随了楚少颖的整个学生时代,直到他离开学校多年后,才反思到了这一点。
一个星期以后,班里原来的英语课代表辞职不干了,英语老师决定让楚少颖来顶替他的位置。楚少颖有了当语文课代表的前车之鉴,非常不愿意顶替这个职位,但在老师的威逼利诱之下,楚少颖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
班里的大多数学生,上学只是为了混一个毕业文凭,国语尚且不好好学,更别说英语了。一个星期下来,老师布置的抄抄写写的作业,只有寥寥几人完成了。这让楚少颖着实头大,他实在不想像一个泼妇那样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讨债”。楚少颖只得在早自习结束后,对着班主任道:“老师,英语作业就交了几个人的。”
班主任听到后,雷霆大怒,一拍讲桌,同学们生怕老师内力太深,不然那讲桌可要死无全尸了。
这一招果然管用,不到两天,没交作业的快速写了作业交上来。尽管同学们是滥竽充数,但这也为楚少颖当一个尽职尽责的英语课代表提供了一个方案。
当了一个月的英语课代表,楚少颖是感叹颇多。每当他看见那些花花草草的时候,他才记起自己一向是个世外之人,在人世里滚爬摸打后,没想到自己都变得世俗了。
但不得不说,只有一个在世俗里摸打滚爬过的人,才有资格“出世”。楚少颖当了这么久的英语课代表,他深深地感受到,一个人在烦乱的事物中能捋清头绪,使自己手头的事能够有次序地解决,他才能驾轻就熟地处理事情,才能在世俗里感受到出世的滋味。而一个人在急事中的表现,往往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质和涵养。而在烦乱的事物中,楚少颖渐渐原谅了爸爸因为手头活忙的时候就说脏话的事情了。在烦乱中,他觉得自己表现得比爸爸强不了多少。
由于英语课代表的这个“高帽子”,加上一个对未来有所抱负的人,楚少颖开始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了英语上,尽管他不怎么喜欢英语。
可是不管楚少颖在英语上如何加劲儿,他的英语成绩就是赶不上语文。这天下午,老师再讲解古文,突然讲到了“之”的一个用法,说是用在主谓之间,许多同学怎么也明白不了。语文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句话——我打你。“这句话中,我是主语,打是谓语,按照故人对于之字的运用,这句话变成‘我之打你’,再把我变成吾,你变成汝,打变成击,这句话就是‘吾之击汝’了,就成了古文了。”
这样一讲,大多数同学都明白了。
而对于英语,许多同学都是创造者,他们创造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中式英语,比如:Give?you?a?little?colo
see?see.(给你点儿颜色看看)。
I?do
't?bi
d?you.(我不鸟你)。
而学生对于知识的再造,绝不仅限于英语,对于语文的创造,也是匪夷所思的。比如:老师刚教的杜甫的一首《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里有两句,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同学们把它改为“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头上三根毛。”
过了几天后,学校里外出学习的美术老师才回到了学校,而这么久以来都是自习课的美术课才算有了着落。
美术老师人很高,身材较为瘦削,一身笔挺的西装,做起事情来总是雷厉风行的,因为他是政教处的一位领导,所以传说在某个阴森森的天气,某个同学被他拉入了政教处,出来的时候鼻青脸肿。给这位看起来和蔼的老师增添了几许传奇的色彩,让人知道他是一个不好惹的角色。
这位老师给八三班上的第一节课竟然不是画画,他教学生们书法,他说什么“字如其人”、“见字如见人”之类的话。他的一手字写得可真的很漂亮,他教同学们写王羲之的《兰亭序》,他写的是行书,虽然是用粉笔写的,但那些字儿已颇得毛笔字的精华。
楚少颖从前练的都是楷书,他是从这个时候接触到行书的。他把楷书和行书比较了一下,楷书方方正正,根骨端方,横是横,竖是竖,看起来虽然优美,但写起来总要小心翼翼的,费时费力,不实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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