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金斯利家族打疼了一两次,他们自然会衡量得失。
而这一战也确实吓了金斯利家族一跳,他们自家人知自家事,雷恩斯的实力,他们比谁都清楚,原本让他出手,只是做个压阵的,谁能想到居然会拼到如此程度。
也是这时,他们才开始真正开始正视这群佣兵,而关于阿蒙这位荒野独行客的各种信息,也源源不绝的被他们获取。
当然,这些都需要时间,而时间,也是阿蒙需要的。
巴谷伦准备的据点在西城区和南城区的交界处,临近城墙的某个仓库中,在这里,已经有准备好的物资,狼兽幼崽和接引人员。
也就在阿蒙目瞪口呆中,他们拉开了一处黑洞洞的暗道,在巴谷伦的带领下,他们通过暗道后,居然跨过了城墙,跑到了城外。
而在城外,已经有人准备好了三匹六足角马,在巴谷伦和阿斯克的挥手道别中,阿蒙和小罗格一人一骑,就沿着驰道,冲进了夜色中。
这一系列的逃生手段,利落的难以想象,显然也是巴谷伦早就谋划好的,也不专是为了阿蒙,而是作为暗影的必备后路。
此等后路,用过一回也就作废了,不过以阿蒙和巴谷伦短短一天的接触,他觉得这个满是心眼,都不像是古蒙人的胖子绝不会只留下这一条逃生后路。
夜色下,荒原悠悠的冷风一吹,马匹上的阿蒙总算是缓过劲来,和那彪悍战士一战,时间很短,也并非决死一战,但论起激烈程度却不逊色。
正面硬钢的十四次,说来对战技没什么花哨变化,但对体魄,对力量掌握,对身体承受能力,对临战的心态都是极大的考验。
这一战,也让阿蒙有些膨胀的心彻底沉淀了下来。
反省自身,从就职龙骑士开始,他走的路太顺了,修行的顺利,战斗的顺利,都让他以为自己已经是同阶无敌了。
他忘了高阶战士是一个跨度很大的阶层,从初入到巅峰,再到走上传奇之路的半步传奇,跨度大的难以想象。
同为高阶,其实力差距更是可以天壤之别。
而他,骄傲了,也渐渐失了敬畏之心。
今夜,只是金斯利家族派出的一个护卫统领,就和他拼了个两败俱伤,而这只是一个城市内的一个家族,一个家族内的一个护卫统领罢了。
世界何其大,强者何其大,若是没了敬畏,没了精准的自我定位,他迟早会惹上真正的强者而不自知。
到那时,才是真的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是夜,阿蒙带着小罗格一刻不停的狂奔,在毫不顾惜六足角马体力的情况下,与清晨时分赶到了奥尔迪安城的边境小镇。
二人并没有进入小镇,只是短暂的休息后,整理下物资,就绕过小镇,进入了蛮野荒原。
这也是阿蒙在离开凯尔玛两个多月后,再次踏上了回家的路途。
他离开凯尔玛城时,还是春寒料峭,万物复苏的时节。
他回去时,有些匆忙,但荒原上已经暖风徐来,满眼苍翠。
……
这一夜,奥尔迪安城的西城区终究是难以宁静的,也就在阿蒙和小罗格在旷野上狂奔时,那原本的属于小罗格家的房子内,再次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没错,没错,就是这里,我闻到了魔鬼的味道,这里到处都是。”
“呵呵呵,又有愚蠢的凡人妄图打开那本书,从而被吸干了生命,只是,那本书又被关上了。”
“我,我又慢了一步,见鬼,为什么每次都是慢了一步?”
“是谁?到底是谁拿走了我的《魔鬼的封印之书》,还给我啊?!”
这人神经兮兮的鼓囊了半晌,在确定又是一无所获后,越发暴躁了,他愤怒的咆哮,手中法杖重重的砸在了地面。
一股无形的波动瞬间横扫整栋建筑,仿佛什么都没变,却又仿佛什么都变了,只是当这不速之客消失在一阵电光闪烁后,整个房屋就好像砂石般轰然倒塌。
若是有人细看,整栋房屋内,无论是岩石构造的墙壁,还是木头打造的家具,破碎的居然找不到一块比婴儿拳打更大的。
而这残骸之下,老猎人已经被埋藏,或许很多年后,当所有人都忘了他时,他存在与这个世界的一切痕迹,都会被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