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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恶业恶报 洗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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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中清楚知道那个所谓的“事实”并不存在,但要如何去说明,一时间束手无策。

    “做过的事都会留下痕迹,即便抹去这些痕迹,又会出现新的。而没做过,也有没做过的痕迹。所有一切,都逃不过探求真相的双眼。”

    “小虎,你?”

    “其实……这也是老武说的。”

    没做过的痕迹,会是什么?反之考虑,若是做了,就会留下某些痕迹,或是令某些痕迹消失。而只要那些应留下的没留下,该消失的未消失,就可以证明假想的事情并没发生。此刻我正身处现场,只要细心观察周围的一切,一定可以找到证据击碎那个歪曲的“事实”。

    踩踏的地面、攀爬的圆柱、倚身的横梁,哪里才有奇怪的痕迹?小虎方才上过一次房梁,可似乎什么也没留下,什么也没抹去。再次回想他的动作,依旧无果,却突然令我记起了一句至关重要的话。

    “小虎,房梁布满灰尘,真的只有两条浅浅的草绳痕迹吗?”

    “当然,我是不会看错的。”

    “那么,你的假设又错了。”

    “唉,我怎么没想到?你若曾栖于梁上,必定会沾染些灰尘,即便换了身衣服,房梁上的痕迹是无法隐瞒的。”

    “正是如此。二人合作固然可行,但让我担当共犯,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果然是你说所的黑衣人做的,他会不会还有同伙?”

    “不,若是有,他也不会只身前来、仓皇逃走。”

    “我记得你说他朝回城的反方向逃走,如果之后他返回杀人,再去衙门通报,时间上完全不吻合啊?”

    “应该说是完全吻合才对。依仵作所言,燕捕头一行抵达的时间是在两人死后的一个时辰至一个半时辰左右,恰好和骑马往返此地与衙门的时间相若。而黑衣人正是骑着马!倘若他就是凶手,这也可以证明凶手几乎没时间尝试,杀人的行为是在短时间内完成的。那么踏脚物必然存在,究竟凶手用了什么替代,又为何要将它从现场带走?”

    “说来确是费解,若想伪装成自尽更应该把它留在现场,若想嫁祸白兄似乎与那个物体存在与否没什么关系。还是说他有不得不带走的理由。”

    听了小虎的话,回忆中出现了与一袭黑衣颜色十分相衬的物体——一匹黑马。

    “小虎,今日黑衣人所骑那匹马,足有五尺。你说会不会是……”

    “没错了,就是马。不仅高度合适,而且必然会从现场消失,还不费吹灰之力。”

    “那么没有骑马的石公子就可以洗脱嫌疑了。”

    小虎却一改刚刚兴奋的模样,无奈地摇摇头:“尽管根据我们的推断,白兄无论是时间还是手法上都不可能作案,但是没有确凿证据。”

    “这该如何是好?”

    “如今最直接的就是抓住真凶。与黑衣人接触过的人除了白兄,就只有你了。仔细想想,可有什么找出他的线索?”

    “他包裹严实得只露出一双眼睛,声音也像是刻意伪装,即便再见也无法辨识。”我内心挣扎片刻,终于决定说出自己的推测,“他应该是认识我的人,或许还不单是一面之缘。”

    “想起来了吗?是谁?”

    “其实……现在的我并不记得是否曾见过那个人。”

    “这话怎讲,我好像越听越不明白了。”

    “对不起,等我们救出石公子,我再向你说明原委,可以吗?”我担心被继续追问,几乎不敢直视他。

    “唉,你这副样子,叫我怎么拒绝?不过眼下真凶不知所踪,倘若毫无头绪,无法将其逮捕归案,我们只有尽可能去寻找证据了。任何平常之处,细微之处,都不能忽视。”

    “那么我们先把这里搜查一遍?”

    “虽说案发现场最重要,但已被破坏,怕是很难有所发现了。”

    “并非如此,先前横梁上的证据,不正是你发现的?”眼见小虎有些信心不足,我却不愿放弃,“只要有可能,我们就该尝试。”

    --------------

    在这一眼望尽的茅屋中,果然没有什么值得特别留意。在哪里?在哪里……话语每在心中回荡一次,焦急便多添一分。方才还满满志气,此时却只能小心翼翼地行走,漫无目的地查看。

    我并无经验,不知所谓的确凿证据该如何找到。越是拼命考虑,越是被表面的字眼所限制,看不清方向。

    “杜姑娘,可有发现?”

    我低下头,默不作声。

    “这里不见血痕,也没有手印留下,就连足迹都杂乱不堪。看起来,凶手可能留下的所有痕迹中,都找不出新的线索。”

    原来是这样,仅在屋内单纯地“看”不过白费功夫,只有思考才能让事情有所进展。与凶手相关的事物真的已经查遍了吗?我开始猜想、串联黑衣人的行凶过程:驾马返回,割断草绳,系绕绳圈,最后骑于马上将昏迷绑匪的头部套入,策马而去。那么,他所触及的地方都可能找出证据。

    首先是吊住尸体的横梁,然而小虎说过,其上除了较浅的绳圈痕迹,别无其他。而后是草绳,我们曾在平整的切口处发现了血痕。倘若凶案是黑衣人临时起意所为,血迹一定是从那把匕首上沾染,那是石公子的血。

    “小虎,有没有方法能证明血迹所属何人?”

    “啊?你果然对查案的事一窍不通。如果真有那种方法,至少有一半案件可以毫不费力地找到凶手。”

    “真的不行吗?”

    “我想要是谁有办法,那也算创举一件了。”

    “可是,我时有听闻‘滴血验亲’。”

    “那必须是新鲜的血液。如今血已凝固发黑,根本无法以血滴状落入水中,又怎看出能否融合?”

    “原来如此。”

    “为何突然问这件事?”

    “草绳切口上的血迹,若无意外,是石公子的。”

    “什么,白兄受了伤?”

    “都是我……”正欲自责,却又回想起石公子的话。没错,那并不是为了我。我摇头甩开钻入耳中的声音,继续道:“逃走途中,他被身后偷袭的黑衣人刺伤,所用的正是一把锋利匕首。”

    “有这等事?那么黑衣人将匕首留下,还是带走了?”

    “他从石公子手臂上拔出之后,握着匕首骑马而去。”

    “之后呢,白兄一直和你在一起?”

    “嗯,直至他被衙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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