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景枫恨不得把耳朵给关起来。
“消停着点!”男人怒拍另一个男人的头,“我是不认识,也懒得认识,反而话给你带到这儿了,自己把握,走了!”话说得干脆,唐景枫甩甩袖子,脚下生风。
郁望揉了一下头顶,被拍得有点疼。
吃炸药了还是生理期了?瞧这暴脾气!
郁望也甩甩袖子,下巴一扬进了川南分局。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顾弗青喜欢林宵,或者说顾弗青对林宵有依赖心理的事,是夏当归看出来的。
夏当归能从微表情中见微知著,对于女孩儿的小心思当然更通透得厉害。
只不过,唐景枫一想到夏当归,整个人心情又不好了。
回到家里锁上门,甩掉鞋子脱掉袜子,唐景枫把外套一扔,光脚就上了楼。他在国外一个人住的时候就有赤脚的毛病,凉气从脚底入,冷嗖嗖的。
中秋国庆六个小家伙摇着尾巴跑过来,唐景枫也没什么心思,避开它们自顾自上了楼。
把新手机插上电,翻身上床躺了不过一会儿,唐景枫又烦闷地爬起来,抓着手机不知道要干嘛。似乎潜意识里在等林宵给他通知,通知说崎县那边已经有了消息。
可这是无稽之谈,没有那么快的事儿。
干脆进入设置界面,给锁屏设置了密码,是他已经习惯了的——0826。
又无聊捣鼓了一阵,唐景枫终于失去了耐心。没有夏当归的家,安静得像太平间。
接近中午的时候,这边饿得头晕眼花满大街乱转的夏当归,和另一边闷头死睡却无半点困意的唐景枫形成了强烈对比。
郝七似乎压根儿就没有目的地,下半夜带着夏当归兜来兜去兜了一大圈,天亮的时候又回到了昨晚歇脚的小旅馆,只不过绕到了后门处。
昨天他们坐的那辆面包车已经不在,估计早晨等了一会儿没等到两人就走了吧。
“你到底什么意思?”夏当归不是耐不住性子的人,但这几十个小时可真是被郝七捉摸不透的行为给弄得恼火极了,“你所说的‘大事’,就是从这儿到那儿到处浪费时间?”
“我都已经承诺会自首,你还怕我逃了不成?”郝七不答反问,夏当归发现他语气过了一晚竟冷下来不少。
日头爬高,郝七带夏当归在一家卫生情况一般的拉面馆吃了一碗完全不正宗的兰州拉面,然后才算正式踏上了他要做最后一件事的“征途”。
夏当归不能说不相信郝七,大抵年幼时一段不太长时间的比邻而居还是有一些影响的,她觉得郝七本质不坏。但尽管如此,她是犯罪心理工作者,对一个人的定义,不能由于任何自身原因而改变最直观最正确的判断。
郝七要自首,除了需要他自己以及证人、帮凶的口供,还需要最重要的一样东西。
那就是——
死者邵三未被抛尸的身体组织部分。
她不知道郝七现在到底怎么想,但思索了一下,还是决定等他那所谓的最后一件事初现雏形后再做打算。
下午郝七的行动还算快速有效,他没带夏当归坐任何公共交通,或许是因为再没有零钱,又或许只是想避人耳目,反正郝七一路都是和夏当归两人步行的。
走了两个小时,大概走到了川南区的郊外。郊区清净,路上更是没碰到什么人,郝七七拐八拐,绕着私人田地转了好几圈,夏当归都有点糊涂了。
路的尽头是一户农家,房型跟很多年前夏当归的老家一模一样,看来格外有亲切感。不过那农家很破旧了,虽然是水泥房,但很容易就能看出已经好久都没人住过了。
“刚从崎县搬来川南的时候,我跟我爸就住在那里,屋前的那片地,以前也有我们的份儿,”郝七突然低低解释,语气里带了一起萧索,“曾经这里有块林子,咱们爷俩相当于守林人,只不过后来就没干了。”
夏当归沉默,继续跟着郝七往前走。
男人自说了那句话后就再没开口,大概几分钟后,前头步子沉重的郝七慢慢停了下来。
“到了,”他道,顺手一扬胳膊,“咱们就在那儿等着,什么时候人来了,什么时候我就跟你回去自首。”
夏当归一愣,从郝七肩膀后面探出头,细细打量前头是什么情况。
路口,一座枯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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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了一千字,今天好困可能要明天补上来,一旦补完了就会在评论区通知的哟~么么哒抱歉啦!【已补!】
新实习的公司非常得国际化,要跟上快节奏一下子还真有点不适应,每次回家都困得不要不要的,累趴~
不过归功于强迫症,两天一次的3000字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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