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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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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天下’的诺言,统一了六国。使天下再也没有了杀戮。”

    “长空老人,也为了实现对好友的诺言,再也不用剑了……”

    林若最后感叹道:“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是百姓之天下。残剑,无名,两人虽然只是一个剑客,却懂得何谓天下,这让许多在高位而不知天下为何物的人羞愧啊!”

    “各位觉得在下的故事讲得好的,就请赏几个钱,觉得不好的,也就一笑而过。”林若拱手对众人说道。他说完用手推了推,还在发呆的江小小小声说道:“下去收钱了。”江小小才醒过来,拿着盘子到下面去收钱了。

    众人这个时候才回过神来,纷纷地点了点头。

    林若这个故事让娱乐匮乏的东汉末年的众人,足足过了把隐,那些有钱的,没钱的人都纷纷掏出口袋的钱,慷慨解囊。

    在雅间的两位文士,被林若的话震住了,好久才回过神来。

    “子仲,此人看来确实不是一般跑江湖的。”

    “是啊!公佑,你可有意和他结交一番?”

    “恩,我也正有此意。”

    江小小拿着盘子到场下走了一遭,回来,盘子里放满了铜钱和银子,看这满满一盘的钱,江小小眼睛发亮。她开心地对林若说道:“大哥,这些钱足够我们吃上半年的了。”

    “把钱收好。”林若微微一笑对小小说道。他看着那盘子的钱,心里叹气,果然是徐州,鱼米之乡,百姓果然富足,在别的地方,只怕自己说的故事再好,也收不到一半的钱。历史上,曹操对徐州开战,对徐州进行了三光政策……哎,真是惜了这样一个富足的地方。林若想到这里不由摇了摇头。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小厮走过来,将一锭银子递给林若说道:“说书的,这是我们家公子赏给你的。”

    林若愣了一下,倒是旁边的江小小倒是手快,将银子接了过来。

    江小小看着手里的那锭银子,眼睛冒出了绿光,心里想:好大的一锭银子啊,自己从来见到过这样大的一锭银子。这锭银子,爹爹要打多少鱼才可以换到啊!

    林若抱拳对小厮说道:“麻烦这位小哥,替在下对你们家公子说一声谢谢了。”

    “要说,你自己说!我家公子就在楼上。有意请你上去一叙。”小厮撇了撇嘴说道。他虽然觉得林若的故事很好听,可是也不值得这样一大锭银子啊。这银子,可是足够一个中等百姓家吃上整整一年的了。

    林若笑着说道:“如此在下便亲自去向你家公子道谢。”

    林若回头看着正在收拾东西的江小小说道:“小小,快些收拾,随我上去答谢人家的赏赐。”

    江小小赶紧把桌上的东西收拾进包袱里,然后说道:“好了。”

    林若随着小厮上楼,走进了雅间。一进雅间便看到了两个青年,一长得十分的瘦,穿着一身白色的葛衣长袍,年龄绝不超过三十,眉清目秀的,下巴还有一小撮稀疏的胡子,脸色十分的和善。另外一个长得有些发福,圆脸高鼻,眼睛里透出一种商人独有的目光,不过身上却又有读书人的气质,身上穿了一身锦绣长衫,年龄比前者略微年轻些,下巴也是刚留胡子的。

    林若微微一笑抬手说道:“在下不才,多谢两位的赏赐。”

    那个白衣文士笑着指向锦衣文人对林若说道:“赏你钱的是他,不是我。我和先生一样,也是身无长物。”

    林若见状笑了笑对旁边的那个一直在看自己的锦衣文士说道:“多谢阁下的赏赐。”

    锦衣文士这个时候才笑了笑躬身抬手说道:“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日难。谁没有落难的时候,能帮上一把,在下自然不辞余力的。”

    白衣文士抬手示意林若坐下说道:“先生请坐。”

    “多谢,两位请。”林若同样抬手请这两个人一起坐下来。

    三个人围着桌子坐了下来,而江小小也拿着包袱在一旁坐下了。

    锦衣文士忍不住问道:“敢问先生尊姓。”虽然林若开场的时候,有说过自己的名字,可是他们并未注意听。

    林若笑着说道:“在下林若,不知道两位尊姓。”

    “林若……这名字好耳熟。恩……莫不是,那个助曹操破了兖州黄巾反贼的林若,林言心?”白衣文士听了林若的名字后忍不住说道。

    锦衣文士骇然地看向林若说道:“你……你就是鬼狐军师林言心?!”

    林若当下额头冒起黑线……鬼狐军师?自己什么时候有这个称号了?莫非是自己变脸的事情,真的让人误会自己是狐仙?可是这个鬼又怎么解释?鬼谷?鬼马?还是神鬼?!恩……这称呼还真的让人难以接受啊!

    林若尴尬地笑了笑说道:“在下正是林言心,至于鬼狐军师这名字,在下还是第一次听说。”

    “先生过谦了。先生有鬼谷之才,又有狐仙之能,被人称为鬼狐军师,当之无愧啊!”

    “听闻先生,助曹操破黄巾反贼后,飘然离去,变化了容貌……没想到今日竟然能在这里看到先生。”

    额……狐仙之能!林若嘴角抽搐,原来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是这样子的。自己什么时候有狐仙之能了?

    “咳咳咳,在下并未有狐仙之能。不过,变脸倒是真的。这是一种杂耍,就相当在人的脸上戴面具一样。至于飘然离去?额……那是假的。我为了逃开曹操的追杀,跳崖借水遁走,还飘然离去?整个人弄得和落汤鸡差不多,要不是被打渔人救了,我就成了汶河王八的点心了。”林若无奈地苦笑着说道。

    这个人果然是林若,和传闻中一样,语言风趣,为人不拘小节……

    “在下孙乾,字公佑。”白衣文士拱手作礼介绍道,“而这位是徐州別驾糜竺,糜子仲。我们两个听早听说了先生大名,一直无缘相见,今日能和先生相见,真是三生有幸。”

    糜竺一脸不明白地看向林若问道:“先生何故会落到如此田地?”

    林若苦笑地说道:“这事怨不得别人,只怨我。曹公待我甚好,否则我也不会帮曹公破了兖州的黄巾反贼。”

    糜竺再次问道:“既然如此,那先生你为何要走?以先生助曹孟德破了兖州黄巾反贼之功,以后先生在曹孟德帐下,应该算得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了。首席军师之位当是先生的无疑了。”

    林若苦笑地说道:“我助曹公,第一是因为兄弟之情。我与曹公帐下的军师戏志才乃是结义兄弟,他病得比较严重,我于心不忍,便替他上战场辅佐了曹公。第二,也是因为曹公对我的礼遇。”

    “至于我离开曹公,也是因为我还没有想过去辅佐于他吧!”最后林若看这两个人看着自己,仿佛要将自己看个透彻,便忍不住说道。

    糜竺吃惊地问道:“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林若笑着点了点头说道。

    林若看着这两个人一脸惊讶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看向窗外静悄悄的树枝继续说道:“一双鞋子再漂亮,再名贵,不合适自己穿也没用。至于自己脚上的鞋子合不合穿,也只有那个穿鞋的人知道了。”

    糜竺和孙乾两个人愕然地相互看了一下对方,这比喻……也太那个了,竟然将曹操比喻为鞋子。要是曹操知道林若这个比喻,不知道会有什么感想。不过,这比喻确实很恰当,外面的人永远不会知道里面的人的辛酸和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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