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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一头红龙(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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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说,就说上一次的雪明花,路德也应该帮助这群守序生物。

    “好的,请您稍等一天时间,我去筹集一下金币。”路德捡起了地上的雪明花,将这件事情揽了下来。

    “谢谢你,人类。”高山之鹰感激道。

    “客气了,高山之鹰先生。”路德也说道。

    城堡内也没有可以招待高山之鹰的地方,所以路德只能让高山之鹰在城堡外呆着,然后路德就派遣了老爸前往凯越城,借取二十万金币。

    以前老爸的面子就好用,现在大骑士老爸的面子就更好用了。

    借钱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不管是路德,还是路德的合伙人们都已经没有钱了,路德卖花得来的二十万金币,早花的七七七八八了。

    只有菲利普男爵还有钱。

    而销售雪明花是需要时间的,远水救不了近火。不过路德派遣了自己老爸之后,还是带着十五朵雪明花,前往城西的爱丽丝牧场,请爱丽丝小姐帮忙卖掉这批雪明花。

    从生意的角度上来看,这笔买卖路德还是赚了的。

    因为十五朵雪明花,价值三十万金币。扣除给高山之鹰的二十万,他还小赚了十万金币。

    木错,对现在家大业大的路德来说,十万只能算小钱了。

    当路德来到爱丽丝牧场的时候,美丽的爱丽丝小姐穿着一身劲装,戴着一顶马帽,骑着一匹白色的纯血马,优哉游哉的在开阔的牧场上走动。

    纯血马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马种。

    纯种马只是一个概念,却不是一个分类。因为纯血马有很多种类,比如说普鲁士纯血马。

    纯血马之所以叫做纯血马,因为人类只让它们与同种马繁殖。

    一旦混血,就不是纯血马了。

    纯血马一般作为优良的赛马,贵族的坐骑使用。

    优秀的猎犬,宠物犬也贵族专用。

    爱丽丝的生意就是赌,赌未来庞贝大都市拥有非常非常多的富有贵族。

    其实这种生意赚到的钱也只是小钱,反而不如房地产。目前爱丽丝小姐已经得到了一块地皮,正在动工之中。

    相信只要庞贝发育成为城市之后,她就能变成富婆了。

    “你怎么有功夫来我这里玩?”爱丽丝小姐斜眼看着骑着马来的路德,然后也不下马,就这么坐在马上问路德道。

    缺乏礼貌,教养,随便散发荷尔蒙。

    这是伟大的男爵长女的优点。

    路德也不想翻身下马,仰视这位小姐大人,所以也只能无奈的坐在马上跟她交流了。

    “我有十五朵雪明花,你能不能帮我卖掉它?”路德从马后取来一个袋子,打开袋子露出了十朵雪明花。

    这种花是爱丽丝小姐的首饰,爱丽丝小姐熟悉的不能在熟悉了。

    “你居然又搞到了十五朵雪明花?”爱丽丝小姐很妒忌的说道,漂亮的大眼睛一阵发红。

    如果能无限制的从高山之鹰的手中获取雪明花,那么做什么别的生意啊,光卖雪明花就能成为顶级富豪。

    因为爱丽丝永远都会记得,鹰山山顶上飘扬着数百朵雪明花。

    太美丽了。

    那是金子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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