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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豪机警,立即领会过来:“你站得离我远点,莫说跳蚤虱子,你那疖子里都生了蛆的。”
那士兵立即掩了口鼻,嫌恶地挥挥手:“离远点,滚得越远越好。”
我和虫子立即扭头就走,手里的打狗棒恨不能丢了,然后飞跑,逃离他们的视线范围。
京城里的防卫较往日也格外森严,巡逻的士兵全副武装,一队队从我们跟前耀武扬威地走过去,整得街上鸡飞狗跳。
行乞的队伍进城以后就分散开来,小豪敲打着破碗,一路唱着莲花落,哀哀切切。
我和虫子紧跟在他的身后,趁着巡逻的队伍一个不注意,拐进街道两旁的胡同里,七绕八拐,确定没有人跟踪,才又钻进一条僻静的小巷。小豪在一家乌漆角门前停下来,轻轻叩动门环。
里面有女人的声音低声问:“哪个?”
小豪压低了嗓门:“是我,李嫂,喻小豪。”
角门立即从里面打开,一位瘦骨伶仃的妇人探出半个身子来,一张脸涂满厚厚的脂粉,穿红戴绿,花枝招展。由于脸上脂粉堆砌得过于夸张,白惨惨的,看不清原本眉眼,吓了我一跳。
“李嫂,十一小姐到了。”
被称作“李嫂”的妇人笑着向我们点头,脸上的脂粉扑簌簌落下来,掉落在前襟上:“狂石世子已经到了,主子就等小姐呢。”
小豪招呼着我们从侧开的角门溜进去,才发现这是一所宅院的后院,原本应该是花木扶疏,由于已经是深秋,枝枯叶落,一派萧瑟之象。
我心里迫不及待,并无闲情逸致欣赏园中花木,加快了步子,走得飞快。
转过回廊,就见我朝思暮想,挂在心尖上惦念的那个人影,一袭月牙白锦衣,正负手而立,背影明显轻减了不少,略显落寞。
凉辞听到我急促的脚步声,转过身,先是明显一愣,然后眉眼展开,眼睛里绽放出潋滟的水光来,唇角微微翘起,春水荡漾。
“凉辞……”话一出口,莫名就觉得委屈,千言万语都哽咽在嗓子里。
紧跑两步,急切地想扑进他的怀里,在离他只有三步远的时候,猛然停了下来,想起自己一身的狼狈,定然招惹凉辞嫌弃,一时犹豫,略有尴尬。
凉辞大步向前,一把扯过我,将我的头按进怀里,贪婪地呼吸着我头发的味道。
我红着脸,推拒了两把,小声嘟哝:“脏,身上好臭。”
凉辞将我搂得更紧:“别动,让我感觉一下你的温度也好,想你了。”
凉辞一句话令我瞬间融化成水,瘫软在他的怀里,眼泪也汹涌而出:“我担心死你了。”
“我也是。”
“吱!”一声尖叫,一只长满了锋利的倒刺的前腿从我宽大的前襟里伸出来,然后是一个油光水亮的小脑袋,不满意地“吱吱”两声,冲着凉辞示威性地挥了挥前腿。
凉辞后退两步,有些惊愕地瞪着它,大眼瞪小眼:“这,这是什么东西?”
金子费劲地从我的前襟里钻出来,强劲的后腿一蹬,爬上我的肩头,向凉辞宣示捍卫着它的主权。
“难道,这只蛐蛐就是……?”凉辞一脸的难以置信,伸出两根手指,去掂金子的两根触角。
金子立即支起半个身子,凶狠地冲着凉辞呲呲牙,发出示威的“吱吱”声。
我忍不住“噗嗤”一笑:“没错,它就是大名鼎鼎的蛊皇,可以号令苗疆百蛊的蛊皇!”
“蛊皇竟然是一只大蛐蛐。”凉辞嫌弃地瞪它一眼:“你怎么能让它钻进你的衣服里?!”
“苗人养蛊都是藏在身上啊。更何况金子是有灵性的,又威风可爱,不像其他蛊虫那样恶心。”我毫不在意地辩解,顺手安抚地摸了摸金子的翅膀。
“就是因为它是有灵性的,更不能贴身放,尤其是放在前……前襟处。”凉辞不屑地瞥了一眼我肩头的金子,愤愤地道:“更何况它还是有两条尾巴。”
我自然懂了凉辞的意思,蟋蟀区分雄雌最好的办法就是看尾巴,一般来讲,两根尾巴的是雄,三根的为雌。
呃,我忍不住一头汗,凉辞这个醋坛子这是在吃一只蟋螽的醋吗?传扬出去谁会相信?我今天只顾逃命,压根就没有注意到金子什么时候钻进了我的衣服前襟,大概也是被我身上的味道熏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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