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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按照王安石的规定,借贷是自愿的,但实际上,地方官员采取强制性的借贷,尽可能的多收利息。
正如司马光所指出的:“今之散青苗者,无可民之贫富,愿与不愿,强抑与之,税收其什四之总。”(司马公文集。卷四十四)
其次、在俵散和收纳青苗钱时,执行的官吏从中作弊,勒索贫下农户。
中书舍人吕陶在给宋仁宗的奏折中说道:“散敛之际,除头子钱,减克升合,量收出剩,以陈粟腐麦代见钱支俵;仓官受入,又增斗面,百端侵扰,难以悉数”(净德集卷三:奏乞权罢俵散青苗一年以宽民力状)
等等
青苗钱的叫停,在当时兵荒马乱的时候,绝对是一项重大的惠民政策,
政策四、放开言路,广纳群臣的意见,不以言入罪。
《高宗。本纪》中记载道:中外臣庶许言民间疾苦,虽诋讦亦不加罪。命官犯罪,更不取特旨裁断。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中国的一句古话。按照法家的解释,这句话的正确解释应该是“大夫不因懂得刑法而加重罪责,庶人不因不懂得礼制而减轻罪责。”
但后来儒家把这句话解释为“不应该对大夫用刑”。根据<礼记。曲礼>记载:“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应该说,宋朝是把“刑不上大夫”的这种传统执行得比较彻底的朝代。纵看整个宋朝,并没有那个大夫被杀;但是到了徽宗的时代,这种传统被极大地动摇了,徽宗纵容太师蔡京竖立“元佑党人碑”,不但把元佑党徒发配外地,还明令其后人不得当官,等等。
高宗的这条政策,既是笼络人心,同样也是对徽宗政策的一种矫正。
政策五、惩罚奸臣
《高宗。本纪》中记载道:蔡京、童贯、朱勔、李彦、孟昌龄、梁师成、谭稹及其子孙,更不收叙。
这条政策相对容易理解。
徽宗初期,大宋朝还向自己的臣民们宣传盛世所在,但短短二三十年的时间,突然从所谓的盛世被异族所攻陷,高宗不好归罪于自己的父兄,就只能把沦陷的罪名按在那些民间所公认的“奸臣”的头上,让他们去当替罪羊。
政策六、推举人才
《高宗。本纪》中记载道:内外大臣,限十日各举布衣有材略者一人。余如故事。
等等
相对于碌碌无为、错漏百出的钦宗赵桓,高宗赵构要强上许多;甫一登位,就马上制定出一系列的政策。
客观地评价,高宗皇帝的这些政策非常的有针对性,既有对徽宗皇帝的诸多“失策”的拨乱反正,也有对广大普通百姓的体恤,还有对读书人、元佑党徒和清流们的极力讨好,等等。
可以说,高宗皇帝登基开始所烧的这“三把火”,面面俱到,用心良苦。
然而,出乎高宗皇帝的意料,除了“罢天下神霄宫”的这个政策很快就见到成效之外,其余的政策,居然执行不下去。
简单说来,高宗皇帝刚刚登位,就遇到一个极大的麻烦:
指挥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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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谢谢zhuxyhh01大大,靓女007大大的打赏和支持。
可能是年纪大了,突然觉得浸温泉也是个体力活,有些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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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曲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