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直了,“这么好的肉那来的?真是你婆婆让你带回来的?别不是偷的吧?”
“是我婆婆亲自说的,你就放心吧,不过这事儿别传出去了,不然被我婆婆知道了,她肯定得收拾我。”
“不说不说。”
几个儿媳妇赶在林家吃早饭的时候赶了回来,一个两个脸上都洋溢着喜悦,马大梅瞅了眼几个儿媳妇,“送回来了就赶紧准备吃饭吧。”
早饭马大梅按照林娇娇说的,熬了猪肉红薯粥,搭配腌的咸菜,一家子咕噜咕噜的喝完了,猪肉粥可真好喝啊。
马大梅想起剩下的猪肉,对林娇娇道:“娇娇,一会儿你去城里,给你四哥送五斤猪肉过去,顺道问问他,上个月要给公中的钱,咋没送回来。”
林娇娇的四哥林安梁,是宁水生产大队唯一一个在城里上班的人,林安梁自从娶了城里媳妇胡梦月之后,就被老丈人从镇上给弄到县城里去了,村里不少人都羡慕林安梁,不止是村里人,林家的几个兄弟也很羡慕。
原身更是如此,不过林娇娇本人倒是没啥感觉,现在在城里当工人很吃香,但这场运动过去后,个体户兴起,工人的待遇就没之前那么好了。
林老头也道:“现在暑假了,把金宝也接回来玩一阵。”
金宝是林安梁的儿子,今年六岁了,原身的记忆里,林金宝是个被父母宠爱的熊孩子,原身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为了讨好四哥四嫂,回回进去城里都表现的很喜欢林金宝。
“爹,还是别了,家里已经这么多孩子了,金宝四哥四嫂又宝贝的很,接回来了要是和侄子侄女们打架了咋办?”
现在教这些孩子已经很累了,要是再来个林金宝,林娇娇头都要大了。
“就是啊,爹,上次四弟妹怪我们没看好金宝的事,您给忘了啊?”
“还是别接了,家里这么多就已经很吵了,再来个那不得闹翻天。”马大梅虽然有些想念小孙子,但闺女说了不接,她肯定是要站在闺女这边的。
林老头看了看自个的老妻,又瞅瞅闺女和几个儿媳,“行吧,娇娇你一会儿跟我去大队长那开介绍信。”
林娇娇点点头,吃完饭,林娇娇就和林老头去大队长那开介绍信了,宁水生产大队的大队长姓于,叫于大勇,他们父女过去的时候,于队长刚吃完早饭,正坐在屋檐下编箩筐,林老头说明了来意。
林安梁的事情,生产大队的人都知道,于队长听完,“去城里看你们老四啊?”
“是啊,现在家里日子不好过啊,让我闺女去城里问问老四发工资没有。”
既然是问工资的事,于队长也没多问,快速的开了介绍信,道了谢之后,林娇娇和林老头就一道回去了。
于队长还在那和他婆娘嘀咕道:“这林明远看着是个不错的,咋那么拎不清呢?”
“咋拎不清了,家里又没分家,儿子在城里上班,那钱可不得一半归家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