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阴沉着脸,吹了吹枪口的烟,冷笑着,将椅子转了过去。
“傻人有傻福,但傻哔是没有的。”
……
“我喜欢喝酒,各种各样的酒。
早些年的时候,家里有一个规模很大的酒庄,那是我父亲的财产,我不喜欢那些打打杀杀的场面事,也不在乎家里的生意如何,我反倒是很喜欢那个酒庄。
我时常去那个酒庄里度假,一坐就是一个礼拜,在那里,我认识我的夫人,还认识了一个时常穿着白西装的男人。
呼……
说真的,那也许是我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我们三个人一起,去过很多地方,周围的小国家,远处的大国家,甚至还有人世间无法到达的禁土。
我至今仍然还记得,我的太太有一手极其出色的厨艺,而那位白西装的男士,又十分懂得酒类的艺术,我有足够多的钱和人脉,在享受生活的路途上,我们三人的相处真是一如名师乐谱那般和谐。
我的改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大概是从第一次圣战之后吧。
在那场战役中,我失去了很多东西,当然,我不否认,我也得到了很多东西。我以为我的生命会在那些暗无天日的时代结束,随着我的夫人一起,结束我这该死的、倒霉的一生。
但是,很可惜,我没有。
我不仅没有死,还获得了比之前更长久的寿命。
永生意味着孤独,孤独意味着比死亡更痛苦。我失去了所有的亲人,朋友,最后连我自己的身份也必须丢弃了。
我活得足够长久了,但我的人生却仿佛还停留在那个夜晚,我还期待着能回到我的国家,找到我的亲人,我甚至都开始想象他们看到我会有什么样惊喜的表情。
然而,某一天我突然意识到,就算我有儿子,有孙子,他们也绝不可能还活在这个世上。很多年了,我一直在思考,除了钱与永生,在这漫长的两百多年的岁月里,我究竟还得到了些什么?
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
凭什么,只有我变成了这样?
不,我不想一个人活下去,我不愿意一个人活下去,我要……我要让你们永远留在我的身边,我要让你们分享我永恒的生命,我要……
不!
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啊!”
……
“杀死亨利,远比我想象的还要简单啊。”迟玉望着那肥硕的身躯,长长地叹了口气。
一切好像都结束了,亨利在他的绝笔信上交代了一切。
也许杀死他的不是这只蓝色的药剂,也不是他腹部这条宽长的刀口,而是更为虚渺的东西。
一旦开始这么想,迟玉便觉得心头空落落的。
完成主线任务变得顺理成章,聂小慧的尸体被装在了工厂地下的某间冰库当中,在闪电二人的协助下,他们很快便找到了那被拆分成无数碎块,装进了铁桶中的尸体。
“诊所那位老兄骗了他。”闪电拆开了铁桶,将那些碎块一个个捞了出来,“所以亨利一枪把他毙了,我觉得还挺合理的。”
“亨利的致命伤并不在腹部,他既然是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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