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你也想去钓?”
“河里还有鱼,桶装不下我才回来的。”
“你要去钓的话,就赶紧去。”
听说是在东直门河里钓的鱼,林安瞬间就傻眼了。
东直门河,那不正是林安扔贾东旭尸体的地方吗。
贾东旭尸体泡在河里,这鱼能吃吗?
想到这里,林安想到起另外一个可怕的事情。
随手捞起桶里的一条鱼,凑在跟前看了看。
鱼的眼珠上,跟别的鱼不一样,有淡红色的血丝。
再捞起一条,眼珠上同样有血丝。
林安前后检查了七八条鱼,都是如此。
如此一来,林安判断,这些鱼可能吃过尸体。
也就是说,他们可能啃食过贾东旭尸体。
为什么鱼吃过尸体,眼珠上会有红色血丝。
这个原理,跟荒郊野外野坟堆里的狗,眼珠是血红的一个道理。
“林安,看啥呢看半天,鱼都被你折腾死了。”
见林安拿着自己的鱼看来看去,阎埠贵颇为不满。
“你看,这条鱼都死了,你干嘛要使那么大力气?”
阎埠贵捞起桶里的一条死鱼,在林安眼前晃来晃去。
阎埠贵手里的鱼,林安确实拿起来看过。
这条鱼刚才就奄奄一息,一副快要死的样子。
死是迟早的事,怎么能怪自己头上。
“三大爷,你别不讲理。”
“本来就是一条快死的鱼,死了是正常的,怎么能怪我。”
“怎么不怪你,要不是你拿出来暴露在空气里,使劲捏它,它怎么会死。”
“这鱼绝对是你弄死的,你得赔我鱼。”
阎埠贵小眼冒精光,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
看到他这副样子,林安就知道,自己被阎埠贵讹上了。
一直以来,林安都把阎埠贵当成一个抠门小老头看待。
除了抠门的缺点外,其他方面,都比刘海中、易中海要好。
在林安眼里,阎埠贵算是一个善良的人。
可这几天接触几次后发现,剧里的阎埠贵和现实中的阎埠贵,完全是两回事。
现实中的阎埠贵,不光抠门,而且市侩。
现在更是明目张胆的讹林安,这让林安对阎埠贵,有了一个新的认知。
大概,阎埠贵觉得自己是院里的老住户,又是管事三大爷。
而林安,虽然以前就在四合院住过,可这么多年没回来。
这次回来,林安跟新住户没区别。
在阎埠贵眼里,林安不光是新住户,而且无亲无故一个人,怎么看都是好拿捏的那种。
“林安,怎么哑巴了,说句话,到底赔不赔鱼。”
“你要不赔我鱼,我可要告诉老易去。”
哎!
真是穷生恶计,富长良心啊。
别说告诉易中海,就算天王老子来了,林安都不会赔鱼。
不过林安脑子一转,想到了在遥远的商朝发生的一件事。
想完这件事,林安便有了计划。
“三大爷,你好歹是个语文老师,说话要信达雅,别这么生硬。”
“一个院的邻居,说赔字多难听啊。”
“要说买!”
“桶里有多少鱼,我都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