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代的可能。
北宋时期黄河水患的特点:
受灾面积广,水灾爆发次数频繁。几乎涵盖了现在黄河中下游河南、山东,北至河北中部海河流域,南到淮河流域江苏、安徽的许多地区。黄河泛溢也十分频繁,在北宋的167年里,就有54个爆发年份,平均每3年一次。
灾情严重,造成黄河多次改道和分流。造成改道的决溢在北宋一共有7次,分别出现在太平兴国八年(983)、天禧三年(1019)、天禧四年(1020)、景佑元年(1034)、庆历八年(1048)、熙宁十年(1077)以及元丰四年(1081)。黄河如此频繁地大规模地改道,在整个黄河灾害史上都是比较罕见的。其中熙宁十年(1077)爆发的是这一时期最严重的一次,造成了三十八万户流离失所,三十万顷良田被淹没,四十五个州县受灾,“濮、齐、郓、徐尤甚”。
受灾地点集中,河北地区尤罹重患。河北位于黄河下游,北宋时期,黄河的大部分决溢都波及到这一地区,使这一地区成为当时主要的黄泛区。
河北路与辽国接壤,北宋初期的对辽策略,多数与这里有关。黄河的安流与泛溢,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北宋的总体军事部署和军事力量的发展。
北宋的对外战略部署随着对外战争的发展,经历了几次较大的变化。
第一阶段从立国之初到仁宗宝元二年(1039),这一时期北宋的军事部署主要在河北和河东地区,其中,河北的定州、镇州、高阳关是当时的军事重镇,屯有重兵。军队部署均在当时黄河以北地区。
第二阶段,从仁宗宝元二年(1039)起,至哲宗元符二年(1099),这一时期北宋主要是与地处西北的西夏作战。为了防止腹背受敌,仁宗仍在河北地区增加了兵力。然而,此时在河北地区对辽国的防御,更多地是依赖黄河作为天然的屏障来阻挡可能会出现的辽国的入侵。
其实,自澶渊之盟以后,就出现了依靠黄河作为屏障的建议。大中祥符八年(1015),着作佐郎李垂的《导河形胜书》中就提到了这一点。景德元年(1004)到大中祥符五年(1012),是黄河决口的高发期,九年间有五次,平均每两年一次,并导致了澶州徙州治于信阳。李垂根据《尚书?禹贡》中的记载,建议从“大伾、上阳、太行三山之间,复西河故渎,北注大名西、馆陶南,东北合赤河而至于海。”并从大名府魏县(今河北大名附近)向北开渠,经邢州、洺州“稍东注易水、合百济、会朝河而至于海。大伾而下,黄、御混流,薄山障堤,势不能远。如是则载之高地而北行,百姓获利,而契丹不能南侵矣。”这种论调不免有些迂阔,但却开了神哲时期“黄河御敌论”的先河,在黄河不断决口、改道、泛溢的威胁下,甚至一度成为朝廷政治、经济以及军事部署的焦点问题。从神宗熙宁元年开始,司马光、文彦博、吕大防、安焘、苏辙、曾肇、范百禄等朝廷重臣都参与到其中。听任黄河北流与回黄河以故道东流入海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息,主张回河者以“河不东,则失中国之险,为契丹之利”为由,而反对者却认为“自景德至今八九十年,通好如一家,设险何与焉?不然,如石晋末耶律德光犯阙,岂无黄河为阻,况今河流未必便冲过北界耶?”以此看来,这一时期北宋黄河以北的对外防线基本形同虚设,仁宗宝元二年的增兵,也只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若非如此,这些宰执参政怎会对自己的军队没有信心,而把防御的想法都集中到黄河上呢?
第三阶段,徽钦时期。西夏的臣服与联金灭辽,使北宋的战略重点再次回到河北、河东一带。由于上一阶段这些地区军队久不经战事,朝廷重臣过分倚重黄河的对北境外国的限制,北宋政府并没有随着战略重心的转移,对北方边境的兵力部署作出及时调整,致使日渐强大的金国军队,得以长驱直入,从而导致了北宋的灭亡。
军队后勤是指军队筹划和运用人力、物力、财力,从物资、技术、医疗、运输等方面居对建设和作战需要的各项专业勤务的统称。后勤是军队取得胜利的保障,是国家经济实力在战争中的反映。
由于交通滞后,北宋的军事后勤供给十分困难。亲历过对西夏战争的沈括对补给情况进行过统计,“凡师行,因粮于敌,最为急务。运粮不但多费。而势难行远。余尝计之,人负米六斗,卒自携五日干粮,人饷一卒,一去可十八日:米六斗,人食日二升。二人食之,十八日尽。若计复回,只可进九日。二人饷一卒,一去可二十六日;米一石二斗,三人食,日六升,八日,则一夫所负已尽,给六日糖遣回。后十八日,二人食,日四升并粮。若计复回,止可进十三日。前八日,日食六升。后五日并回程,日食四升并粮。三人饷一卒,一去可三十一日;米一石八斗,前六日半,四人食,日八升。减一夫,给四日粮。十七日,三人食,日六升。又减一夫,给九日粮。后十八日,二人食,日四升并粮。计复回,止可进十六日。前六日半,日食八长。中七日,日食六升,后十一日并回程,日食四升并粮。三人饷一卒,极矣,若兴师十万。辎重三之一,止得驻战之卒七万人,已用三十万人运粮,此外难复加矣。放回运人,须有援卒。缘运行死亡疾病,人数稍减,且以所减之食,准援卒所费。运粮之法,人负六斗,此以总数率之也。其问队长不负,樵汲减半,所余皆均在众夫。更有死亡疾病者,所负之米,又以均之。则人所负,常不啻六斗矣。故军中不容冗食,一夫冗食,二三人饷之。尚或不足。若以畜乘运之,则驼负三石,马骡一石五斗,驴一石。比之人远,虽负多而费寡,然刍牧不时,畜多瘦死。一畜死,则并所负弃之。较之人负,利害相半。”可见,军需供应在当时非常艰难,往往花费甚多,而收效甚微。运夫在为军队运送粮草的同时,也许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非兵士消耗基本与兵士消耗相同。一场有一定规模的战争,仅消耗的物资粮草一项,便是非常巨大的开销。
黄河水患在北宋时期爆发的诸多灾害中,破坏性以及对北宋社会经济的影响居各类灾害之首。并且,黄河位于北宋的中北部,北宋的主要敌对势力主要集中在这些地区,黄河的安流与泛滥对北宋的战略部署、军需保障等方面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
黄河水患频繁发生,引起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除直接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外,伴随水灾发生的饥馑、疫病,使北宋政府损失了大量财力,由此引发的盗贼横行,也牵扯着北宋政府更多的精力。据苏轼统计熙宁八年两浙地区旱灾造成的损失,“放税米一百三十万石,酒税亏减六十七万余贯,略计所失,共计三百余万石,其余耗散,不可悉数”加上转运司截拨上供米一百二十三万石,仅税米和上供米两项,损失就达四百余万石。以致于转运司在五六年内“贫乏不能举手”,这还不算地方常平、广惠和义仓的所耗费用。
以熙宁十年(1077)黄河在澶州决口南流为例,《九朝编年备要》载:此次水灾“坏郡县四十五,官亭、民舍数三十八万家,田三十万顷。”依照材料所示,受灾的四十五个州县,应在河北西路的卫州、怀州;河北东路的澶州;京东西路的濮州、济州、郓州、徐州以及京东东路的齐州。这些州在元丰初期的主客户户数是这样的,卫州47,716;怀州32,916;澶州56,911,濮州59,836,济州55,498;郓州134,037户;齐州户数不详。不算齐州,共计3,806,914户。这个数字当是熙宁十年水灾后所剩的主客户数。 按照当事人的统计方法,“以中户计之,户为十人,壮者六人,……幼者四人”。以此可算出当时受灾人数当是人左右。以四六划分大人孩子,成人的数目是万,未成年人熙宁十年,北宋政府的赈济标准是“日给口食米,十五岁以上一升(半),以下一升;五岁以下半升,至二十岁止。”[12](食货五十七之八)只按一人一天1.2升米计算,日所耗米就达升,折合石,不出三个月,只赈济放粮一项就超过了旱灾放税和截拨上供米数的总和。而在七月爆发水灾,田苗积储全部被毁的情况下,从恢复生产到有所收益至少需要将近一年的时间。
澶渊之盟的签订和当年九月发生在澶州的黄河决口不无关系,作为北宋的最高领导者,宋真宗是不会不考虑黄河决口给自己部队带来的影响,军需问题到还其次,若因饥馑导致内乱,则会陷北宋与腹背受敌的境地。以此看来,在战争形势占优的情况下,如此慌张地与敌人签约,以致于听到与契丹谈判回来的曹利用说岁币之数是三十万时,居然会“不觉喜甚”,而曹利用也因此“被赏甚厚”,以致于后来飞黄腾达,澶州河决的因素必然在真宗的总体规划之中。
陈旧的粮食,临时招募的士兵,在没有军需保障和正规军事训练的情况下,想取得战争的胜利是不可能的。北宋末年在金兵面前不堪一击的辽国军队,仍然能将宋军打得溃不成军,黄河水患在客观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如上所述,黄河的决口和泛溢,影响着北宋政府的思维和总体军事部署,对黄河的依赖,是导致了战略上的失误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水灾所造成的损失,直接影响到军队的粮食供给,一些救荒策略也影响到军队的作战能力。
黄河水患在很大程度上对北宋的政治经济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同时也制约了北宋军事力量的进一步发展。我们不能把北宋积贫积弱的社会状况和孱弱的军事力量完全归咎于黄河水灾以及其他的自然灾害,造成这种局面有其更深层次的历史原因,但是,不可否认,北宋时期的黄河水患以及其他自然灾害对这一现象的产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处争议较多,故引用篇幅较长,望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