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知道成年人的荷尔蒙总会令你作出一些,自己无法控制的事情,你根本不需要为此而感觉羞愧啊,那都是生物的本能,在说了,虽然现在进入了冬季,可是发春什么的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只要是动物,哺乳动物,都免不了发春的。”
咻的一下下一秒,李小狼还没有把自己想要准备的长篇大论『关于实验动物的发春 一百种原因』 讲给自己的导师听,他尊敬的导师大人已经顺势用瞬间移动离开了。
朝着空荡荡的椅子和空荡荡的,只有他自己的餐厅,李小狼鼓着腮帮皱着鼻子喃喃自语:“一点耐心都没有,你是怎么当人家老师的?我可是好心给老师提建议呢……”
事实上法拉感觉自己昨天受到了惊吓,一直到现在都还回不过味儿来,无论做什么都感觉好像有一种无形的障碍阻隔着自己的感官情绪。
昨天她只是要跟丁凡开一个小小的玩笑,作弄作弄他就放了,谁知道丁凡居然就顺势中计,而且差点因此而溺死在海水中。当萨拉对丁凡进行心脏起搏,而认为丁凡已经被送命了的时候,萨啦心里头的滋味儿是任何人都无法理解的。
当时萨拉生嚼了丁凡的心都有!
丁凡对于萨拉的吸引力,萨拉感觉的一清二楚,就因为十分清楚明白,这是第一层的心灵传输者,出于本能对高一层的心灵传输者的敬畏和崇拜,所以萨拉这个高阶心灵传输者才有了患得患失的心情。
没错儿,沙拉有自信能够攻占丁凡的心灵壁垒,然后控制丁凡的心灵世界,但是那又怎么样?那是在丁凡毫不反抗的情条件下她才能做到!到目前为止丁凡除了一些非常重大的东西没有告知她之外,基本上对她都是百依百顺。就是这一点始终让沙拉消化不了——在2387年,资深心灵传输者是统治的最高顶点,是能力最强的超能力者。位于自身心灵传输者之下的高阶心灵传输者,即便在某些地方可以作威作福。但是一旦进入了自身心灵传输者的势力范围,依然要乖乖的夹着尾巴做人。
虽然丁凡的实力已经达到深不可测,而且还有可能他还要继续隐藏自己的自身心灵传输者能力,但是萨拉并不认为自己斗得过丁凡——也就是说,自始至终丁凡都在无条件的让着她。
阿,且曼!不是无条件,丁凡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对萨拉 求 合体呢!
想到这里。撒拉一转而逝的恍惚,终于烟消云散,好吧,姑且算是丁凡的一个弱点好了。即便将来丁凡气场大开,把自身心灵传输者的势力遍布整个地球,法拉也知道自己有可以拿捏丁凡的地方——求合体?先臣服于她在说!
平凡悄无声息地离开高尔夫球场之后,一直过了二十个小时才回来,他回来的时候是另一天的黎明时分了。萨啦躺在她的大床上睡的天昏地暗,而默不作声地丁凡则十分理所当然地脱了衣服钻到了他的被窝里。
“那些设备弄好了?”萨拉睡眼朦胧地眯着眼睛盯着正在脱衣服的男子,模模糊糊地问道。
丁凡背对着萨了慢慢地解着扣子,随口回答:“弄好了,虽然比不上拉斯维加斯太阳马戏团的那些设备。不过也勉强够你们折腾一两次的——人造流沙,海啸,狂风,飓风,龙卷风,人造熔岩,地裂,泥石流……你提的那些要求基本上都给你配上了。这些自然灾害的警官想用人造材料表现出来,还真是得费点劲的。”
萨拉轻轻的嗯了一声,看着丁凡依然笔挺的身姿去掉了外衣之后,伸了个懒腰钻进了她的被窝,这一次居然没有伸脚把人家踹下床去。
一直到头颅挨到枕头,丁凡一人还有点受宠若惊,目光一眨不眨地锁定在撒拉的脸上,结果惹来撒拉的白眼。
“辛苦啦!”非常难得的,不情不愿的沙拉终于蹦出来三个字,而后就自顾自地翻过身去,把背影留给了丁凡。
所以撒拉没有看到丁凡脸上,大大的笑容,那笑容甚至有点傻气,好像正在摇着尾巴的大型犬只。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了。
贺铭虽然在得知投资不是一千万而是二千万的时候有点暴跳如雷,但是萨拉温和的告诉他,如果他希望自己的儿子们将来能够获得高人一等的超能力,最好无条件支持萨拉的这次魔术表演,否则的话,萨拉一走了之之后,已经产生了萌芽心灵传输能力的贺家新生儿,在缺乏导师的指引下……可不敢保证会向哪个方向发育。例如,他们莫名其妙的从家中失去踪影,而任何科学设备都检测不到他们去了哪里。
被威胁了,而且是毫无掩饰实打实的威胁!贺铭再愤懑也不能不为自己的家人考虑,是的,只有超能力者才能抗衡超能力者,如果他的孩子们的确有了超人的潜质,那么他要是不给他们提供发展的环境和契机,将来孩子们长大了还不得骂死他么。
于是,贺铭忍气吞声的提供了萨拉所要求的购买或租用魔术舞台表演设备的二千万资金,并额外付钱租用了省体育中心,同时支付的还有为萨拉的大型魔术表演所必须的宣传费用。
而这也是“心有灵犀双胞胎选秀”一曲三折的招收选手之后,第一次面向公众亮相。
魔术是以随机应变为核心的一种表演艺术,是制造奇迹的艺术。它是依据科学的原理,运用特制的道具,巧妙综合视觉传达、心理学、化学、数学、光学及形体学、表演学等不同科学领域的高智慧的表演艺术。抓住人们好奇、求知心理的特点,制造出种种让人不可思议、变幻莫测的假象,从而达到以假乱真的艺术效果。 魔术是能够产生特殊幻影的戏法。即以迅速敏捷的技巧或特殊装置把实在的动作掩盖起来,使观众感觉到物体忽有忽无,变化不测杂技的一种。用极敏捷、使人不易觉察的手法和特殊的装置将变化的真相掩盖住,而使观众感到奇幻莫测。就广义的来说:凡是呈现于视觉上不可思议的事,都可称之为魔术。而表演者下工夫去学习。然后让人们去观看这种不可思议的表演效果,就是『表演魔术』。 魔术依靠灵活运用光、声、电等物理和化学的多种科学原理,用奇特的艺术构思。造成种种离奇巧妙的表演形象。魔术早在2000多年前甚至更早就已出现在中国汉代的“百戏”中,至唐宋年间。魔术作为一种表演技艺尤为发达。同时也开始流传并影响了世界各地的魔术发展。 南派是南方的魔术艺人侧重于吸取西欧的魔术表演手法,其表演讲究道具造型的宏伟壮丽,表演优美洒脱,一般不说话;北派是北方艺人更多地借鉴了亚洲的魔术技艺,多重于手上技巧,除表演细腻外,还注重“使口”(说功)。这成为北派魔术的一个重要特点。随着南北派交流日益增多,相互取长补短,现南北两派之分已不甚分明 。 近距离面对一个或数个观众作表演,需要有熟练的手法技巧,所用的道具多为日常生活用品,如钱币、扑克牌......等。因为与观众面对面接触,观众又常常可以触摸表演物。往往带来的震撼极大。 一名演者的完整「程序」;「剧目」通常意指一段不到30分钟的表演,往往是作为一段更长的「秀」(show)的部分。
「剧目」也意指在「晚场全秀」(full-evening show)中的一段特定「程序」〈例如「精灵小屋」()「剧目」或「空中飘浮」()「剧目」〉。被观众所见之任何对象,该对象已经特别加工来导致一出魔术的「效果」。本术语并非视对象之大小而定;一件「变钞铜管」(bill tube) 和一项「狮子的新娘」()两者皆是「用具」「效果」。是否为「用具」并非藉由观众的认知来归类的;虽然一个火柴盒可能不像是魔术师的「用具」,若因一出「效果」的用途而暗中加以改造,则其将被视为「用具」。「效果」就魔术的用语而言是指一出「把戏」(trick)或「幻术」();同样也是从观众所见来简述所发生的事。在魔术文献里的叙述和说明书中最常将之划分为两个部分;如「效果」是由观众所见-而「方法」(method)是用于带出「效果」的步骤。一件用之来导致一出魔术「效果」的装置。观众能看见该装置但是并没有察觉其存在;例如「拇指套」(thumb tip)和「镜杯」(mirror glass)中的镜子。晚场全秀,用此术语来表示一整场全部的舞台秀,通常其持续时间不少于二小时,在剧场内演出。大多数廿世纪早期知名的魔术师-「凯拉」(kellar),「萨斯顿」(),「布莱克史东」()。和其它人等-主要是演出这一类型的秀ick_隐,一件决不会被观众所见着的装置,其使一出「效果」的完成成为可能的。例如一件「线卷」(reel)是一项「隐具」。
又,更广泛的就演艺界内来说,藉由一项个人的特质或独特的外观使一位演者能被识别〈例如,「泰利沙瓦拉」(telly savalas)剃光的光头〉,或一项娱乐产品的外观使该产品成为独特的及或许更吸引人的。
本术语源自更早期的gimcrack 这个字。虽然全部魔术的演出可说是由幻术所组成,在专业的领域内「幻术」()这个字眼本身有其特定的意含;其几乎总是指涉一出在其中或包含人物或大型动物之魔术「效果」()。表演一出「效果」()时必备的一项对象。介于一件「道具」(prop)〈当其无作准备的〉暨一项「用具」(apparatus) 〈有准备的〉中往往有其差异存在的;例如像在演出「升牌」(rising cards)中使用的「狄威诺升牌」(k)就是「用具」,然而将「狄威诺升牌」放入其内的正常玻璃杯则是一件「道具」。使用同一项「道具」(prop)来演出一连串的「效果」(s);例如一出「野心朴克」(ambitious card)或「欧屈托钱盒」( box)的「程序」。又,许多个别的「效果」组配成有效能的系列就成为一套「剧目」(act)。sleight 手法,任何使用双手达成的措施或动作来导致一出魔术的「效果」;本术语意指一欺瞒的技巧被使用在一普通的对象上〈纸牌?硬币?等。〉,但这并非总是如此。当然,由这术语所定义的此类动作和在表演时以双手操弄一件魔术的「用具」是截然不同的。「把戏」是一般大众简述一出魔术技艺表演的用语;魔术师很少就这个意含使用「把戏」这个字眼。他们较喜欢「效果」()这个术语。「把戏」这个普及的用语带有作弊,讹诈及有害骗术的意含-而且也着重在魔术技艺中益智猜谜/难题的样貌,使真正的神奇娱乐受到伤害。这术语也不可被和那些直截了当地使用技巧性的双手动作来演示一段「花式」(flourish)混为一谈。是否要和其它人交流才可以教授还是要其他人把钱给我才可教授?和魔术师之间的交流当然并不在此限。
之所以有这个规条,是因为以前没什么魔术爱好者,有的只是专业的魔术师,魔术是他们赖以维生的技艺。要把这种技艺传授给另一个人,当然不可以完全没有代价。大部分情况下,他只在有金钱收入或其它得益的时候才表演魔术。另外,在普通观众的眼中,魔术就是 “秘密”。如果秘密揭穿了,魔术就好像再没有意义了。他们并不会想及背后要付出的时间心血, 也不会想及除了秘密之外的东西。
这里还涉及一个问题就是,专业魔术师不想令普罗大众觉得魔术是一种免费的娱乐,而他们的表演是应该有相应的收入作为回报。魔术也不是一种随手可得的玩意,它是有价值的东西,要知道它的秘密,一定要付出代价。如果学魔术不用付出代价,那么魔术就不再有价值。魔术是一种很迷人的艺术,每个人看完之后,都有好奇心,想知道秘密. 但十个人当中只可能有一个(或更少)在知道了秘密后,愿意花时间去练习,然后再表演出来。魔术并不是不可以教授,但是应该教授予那个肯花时间和努力的人。你可以告诉你的朋友,图书馆里有教授魔术的书,如果他有兴趣的话,可以去借,如果他真的有兴趣,愿意花时间学习,最基本的付出总是应该的。魔术虽然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完全可以构成商业秘密,从而享受商业秘密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按照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trips协议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也作出了类似规定。据此,某种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三个基本要件:一是商业新颖性,二是价值性,三是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