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拍电影稍微有些了解的就会知道,同样拍出来的镜头,剪辑的不同,那么呈现出来的内容就会完全不同,如果用一个不怎么准确的比喻来形容的话,镜头就像是一个又一个的文字,而剪辑,就是句子。
文字只有变成了句子,才能表达出含义,而单独的镜头就只是文字,单纯的文字,是不能够表达具体的含义的。
所以,为了确认杰斯特是不是真的要将剧本的决定权交给自己这一方,劳瑞恩出声询问,进行确认:“你们真的确认,由我们确定剧本采用还是不采用?”虽然说是确认,而且这也是对方之前说的建议,但是劳瑞恩的语气还是有些不怎么敢置信。
杰斯特倒是没有什么犹豫的便直接说道:“不错,不过这个权力是不能够滥用的,因为这项权力的分配对于我们双方是不对等,所以我要对你们的这项权力做出一个限制,那就是,你们只有三次拒绝我们剧本的机会,你们每拒绝一次,都必须给出合情合理的理由,然后我们就会根据你们的理由进行整改,当然,故意刁难,跟与我们对于这款游戏的印象,以及对于玩家心目里这款游戏应该是一款游戏的观点有矛盾的话,我们是不会改变初衷的。”
当劳瑞恩听到杰斯特关于这项剧本决定权的附加意见之后,他才有些松口气的出了口气,他觉得这才正常,能够走到他这一步,事业有成,都是踩着同行的尸体尸山血海的爬上来的,从来不会相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发生,如果说这样的条件让他们来提还差不多,但是对方提,还不另外加上这些附加的限制条件,那么他就不得不担心对方在后面会有什么阴谋了。
对此,劳瑞恩点了点头,表示他同意对方的说法,这样既能保全他们在业内的面子,在公司困难的情况下,也没有被一家从来没有接触过电影行业的公司借此威胁,而且,还能够保证电影的质量,这就是他为什么一开始就说剧本的改编权必须要在手的原因,既然换了一种方法,双方都能够觉得合适,而且还能达到他们的初衷,那么再坚持下去,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谈论完了剧本,那么就是更加重要的选角权了,这一点上,具体到角色上的选取,需要剧本写出来之后,导演看过之后,提出意见,然后综合起来考虑,但是导演的选择上,这一次火星娱乐做出了让步,马克.塞尼跟杰斯特两人都认为,对于如何选一个合适他们剧本的导演,在电影这一方面浸淫了几十年的米高梅应该更加合适,所以,他们将这项权力交给米高梅。
对此,劳瑞恩也表示满意,他也觉得这是一项明知的选择,而且他面前的这两个人,这家在短时间内已经在美国家喻户晓的游戏公司的主人,并不是那种成功后就得意忘形,忘乎所以,妄图干涉自己并不擅长的领域的专业事情的人,这样的人,只需要给他们一点机会,那么肯定会成功的。
然后,就是剪辑的权力。
这部电影无论是杰斯特的火星娱乐还是米高梅方面,都没有找什么大腕导演的原因,因为没有必要,这不是一部什么需要很高的导演手段,镜头层次去呈现表象不同的感情的有内涵电影,这只是一部纯粹的爆米花,让人看得爽的电影,赚钱是最重要的,这样的导演在好莱坞数不胜数,而且价格也不高。
当然,拍这类电影也有出名的导演,不过么,双方拍这部片子,米高梅是想要赚钱,火星娱乐是想要赚钱的同时提升《复仇者》这款游戏的影响力,既然双方在大方向上没有矛盾,那么肯定不会选片酬太高的有名导演了。
既然不是什么有名的导演,那么影片的剪辑权自然是会留在自己手里,因为无论是现代还是未来,都没有什么名不出众的导演有资格跟投资方谈论剪辑权的问题,面对有这样问题的导演的时候,投资方只有一个解决办法,那就是爱拍拍,不拍滚。
剪辑的权力太过重大,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只能决定,按照分镜剧本来进行剪辑。
至于分成的问题,原本米高梅的意思是,如果在一开始火星娱乐就能够交给他们全权负责《复仇者》的改编拍摄的话,他们是原因做出让步,不过既然火星娱乐没有在这方面妥协,而是跟他们进行分门别类的讨价还价,那么自然也就没有这种让步。
分成的多少,就按照总出资的规模来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