块,沾上酱,优雅地吃起来。
绯云的喉咙里快升出只爪子来,肚子里有一百条馋虫在闹腾,双眼喷火地瞪着那吃得正香的妖孽。
手中笔一扔,“不抄了,我去吃饭。”也不理那人的表情,转身就走。
墨竹红梅两个眼睛都直了。
墨竹见机,先绯云一步闪了出去,红梅后知后觉,拉住绯云的胳膊扯回来,自己闪出去还不忘带上门。
出不得门,不用回头也能感觉到那人目光能将自己的后背烧个大洞,绯云进退两难,又气又怕,谁知那厮又会想出什么法子罚自己?
眼皮子刚一眨,绯色人影就出现在自己面前,如玉的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生气了?”连语气也是出奇的温柔。
绯云顿觉头皮发麻,他这怪腔怪调的模样太不正常了,还不如揪着她的领子发脾气来得自在。
一块酥饼递到她唇边,只需张口就能吃到,可她却不敢了。
“不是说很饿吗?不想吃?”还是柔得溺人的语调。
绯云偷偷睃他,俊脸笑嫣如花,清逸俊丽,双眼清澈见底,没有半点阴谋的味道,可是……
“不吃吗?还以为你最喜欢吃葱油饼呢,看来我错了,既然不吃,那就扔了吧。”说着,他作势要扔。
“别,我吃!”到底抵不过馋虫,绯云忙去抢盘子,手堪堪触到,他手一甩,一整盘饼进了垃圾桶。
果然是骗她的!
绯云眼睛都气红了,没见过这样龟毛的主子。
她站在原地睹气,他也不看她,趿双软鞋懒懒散散去了后堂。
不多时,绯云闻到了红烧小排的味道,接着就是糖醋鱼,小炒黄牛肉……
饥饿之人最容易产生幻觉,绯云不相信地回身,越过门帘,看见袅袅热气,她几乎想也没想就冲了过去,这会管他肯不肯,先吃了再说。
一碗白生生圆润饱满的米饭已经摆上桌,而某人正好不在,绯云端起就吃。
红烧小排,焦脆鲜香,正是她喜欢的微辣,味道比在迎宾楼吃的还好,可怜绯云穿过来几年就没吃过这么可口的饭菜,以前当扫把星时,能吃饱就不错了……
吐出一块小骨,快迅又塞进一块,决定今天就算被罚死,也做个饱死鬼。
筷子正在伸向另一块,面前横出一只修长干净的手来,那手里,端着一碗鲜香诱人的高汤,浓浓的,一看就是炖了不少时辰。
不用猜,也知道手的主人是谁,绯云不敢抬眼。
“先喝口汤了再吃。”大提琴般醇厚的嗓音,透着漫不经心。
绯云哽住,鼓着眼睛看他。
“吃点东西都比别人蠢!”他很嫌弃地拍了拍她的背,汤碗很不耐烦地往她嘴边送。
绯云哽得急了,就着他的手一气喝了小半碗。
抹了小嘴,绯云捂着滚圆的肚子打了个嗝,很有良心地说道:“爷真好!”
“然后呢?”
然后?怎么又是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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