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
“我会疼你一辈子的。”
“不许你跟别人说话。”
“爷宜家宜室,你没看出来吗?”
好多话在耳边回响,好象就在昨天!
“纳猪纳狗也不纳你!”呵呵,这好象也是他说的话,哪一句才是真的?哪一句才是真的啊?
心口好痛,一阵翻江倒海,心脏二象要窜出胸膛了。
手中的银锞子悄然坠落,发出一声的脆响,在嘈杂喧闹的喜庆声中,绯云听得无比清晰刺耳。
她讨的,是冷奕勋的喜钱,他今天成亲,骑着高头大马,穿红披绿,来迎娶,可新娘不是她……
灵魂象被瞬间抽离,她愕然地向前跑了几步,想看清那个人的真容,新娘正好出来,簇拥着的人将她撞开,她被挤在地上,有人不小心踩着她的手,她顾不得痛,猛地爬起来,向正下马的新郎挤去,才梳好的头发散了,衣服也摔得灰糊隆冬的,样子很狼狈,可她顾不得这些,心里只有一个想念,那就是离他再近些,再近些,想亲眼看他娶妻,看他成为别人的丈夫。
好多人啊,都挡在她的前面,拦着她不让她过去,不行,她一定要去,谁拦都不行,拼了命的往前挤,终于,她挤到了最前面,有人扔给她一块银子:“喂,这是银钱,叫花子,快走开,别冲撞了新人。”
“我是来送贺礼的。”她呆呆地从项间取下那条他送的项链,那是她的生日礼物,一直不舍得戴,今天是头一回,没弄脏吧,应该还是完好的。
当那只沾着血的小手,颤颤的,却又倔强地递到新郎面前时,有人要赶她走,而新郎却一口鲜血喷了出来,正好喷在她的脸上。
脸上一阵温热,粘粘的,差点模糊了她的双眼,她努力抹了一把脸,小手再往前伸一寸,大眼清澈灵透,却不见半滴泪水,脸上还挂着傻傻的笑:“二爷,新婚礼物。”
有人尖叫起来,有人叫嚷着将她拖开。
她全听不见,只是痴痴地看着他,脸上的笑容象凝滞了一样。
“二爷,新婚快乐。”她再一次倔强地把手递进一分。
新郎的唇角再次涌出鲜血,顺着他坚毅而精致的下巴流下,染湿了大红的喜袍。
整个场面骤然安静下来,没有人再尖叫,也没有人叫嚷,大家都静静地看着这一对男女。
他唇边的血,刺前了她的眼,她还在笑,缓缓拉起他垂落的一只手,将项链放在他的手心,缓缓轻启红唇:“二爷,新婚快乐,从此,山水迢迢,永不相见。”
说完,再不看他一眼,坚定而决绝地转身,脚下如坠千金重石一样,一步一挪,却走得那样坚决笃定。
人群让出一条路来,看着她一步一个血印地往前走,她唇边,一直有血涌出,滴在她走过的脚下,她浑然不顾。
墨竹终于扒开人群,找到她,“小云……”
她终于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新郎象疯了一样,冲过来将她抱在怀里。
安宁伏在哥哥的背上,满心欢喜,终于成亲了,从今以后,她就是他名正言顺的妻,谁也抢不走了,那个贱人也不行。
花轿就在府门外,哥哥很快就能将她背了府门了,可她的心还是满足,伏在哥哥身上不停地催:“大哥,快点,快点,奕哥哥性子急,不耐烦等的。”
冷昱好笑:“没见过你这样急嫁的。羞不羞啊。”
安宁羞红了脸,反正盖头盖着,也没人看见,嗔道:“不羞,我就是想要快点嘛。”
冷昱无耐,就这一个妹妹,他也疼,加紧了步子。
安宁被哥哥放下,喜娘从两边扶住她,往花轿去。
可是,为什么大家都尖叫起来,安宁怔住,问:“发生什么事了?”
喜娘有点犹豫,吱吱唔唔不敢说。
就听得周围有人倒抽一口气:“快看,新郎吐血了。”
安宁吓了一跳,猛地掀开头盖,就见冷奕勋的胸襟染湿,鲜红的血液挂在他漂亮的下巴上,感觉好凄凉,悲壮。
他娶自己,竟然是一副誓死如归的样子,比死还难受么?
心,象刀绞一样痛,怒火也往头上直冒,她猛然就往他冲过去,却在听到那块娇弱的话时,生生顿住:“二爷,新婚快乐,从此山水迢迢,两不相逢。”
原来是她,她不是还没醒么?
她是来砸场子的么!
她正要冲过去,甩那小贱人两个耳光,手臂被人拽住,正是自家亲哥哥,哥哥眼里蕴着怒火,却制止她过去:“是最后的决别,别过去,不要让他恨你。”
是让她忍对不对?这个时候,如果过去,只会让他更难过,会把满腔的怨恨全怪到她身上。
可是她又如何忍得住,那个女人毁了她的婚礼啊,在婚礼上抢她的新郎,让她成为全京城的笑话。
“放开我,我要杀了她。”安宁拼命挣扎。
却见绯云晕了过去,冷奕勋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抱住了绯云。
“站好,不要动,等我把小云抱走后,你再去扶他。”冷昱冷静地按住安宁,沉声道。
然后,他从容地走了过去。
“阿奕,你嫂子病才好,把人交给我吧。”冷奕伸出手,笑着对冷奕勋道。
“嫂子?”冷奕勋嘴里喃喃道,猛然抬头,怒目而视。
“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你只要当好你的新郎就成了,小云你在三个月前就交给了我,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她的,就不劳你费心了。”
冷奕勋的身子一僵,呆呆地看着冷昱毫不犹豫地将绯云从他怀里抱走。
墨竹担心地唤道:“二爷……”
冷奕勋看着冷昱将绯云带走,身子晃了晃才站稳,“照顾好她。”
墨竹肃然:“是,二爷,您放心吧。”
绯云再次醒来时,床边坐着冷昱。
绯云猛然坐起,头一阵晕眩。
“你身子还没好,又吐血,你嫌血多么?”冷昱冷冷地看着她道。
“大人,你怎么在这里?”绯云皱眉问。
“这是我家,我不在这里在哪里?”冷昱端起桌上的药碗道。
“这里是宁王府?”绯云这才想起问。
“不错,正是宁王府本世子爷的书房。”冷昱皱眉,吹了吹药道:“起来喝药。”
“我不喝。”绯云最怕吃中药,苦死了。
“不喝药身子怎么会好?”冷昱恼火道。
“不好就不好吧。”绯云下床。
“你干什么?”冷昱放下碗,拽住她。
“回家啊,打扰世子爷这么久,不能总赖在你这里吧。”绯云平静地说道。
“你这是要过河拆桥?”冷昱一把将她拽回来,按在床上,:“喝药。”
“不知世子爷替我搭了哪座桥?”绯云疑惑地问。
冷昱无奈笑道:“你现在是我的人了,想出去可没那么容易。”
“你的人?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绯云的心抽痛了一下。
“三个月前,阿奕已经将你送给我了,托我好好照顾你。”冷昱叹了口气,拿了件披风披在她身上。
“送给你?我家二爷好大方啊。”绯云冷笑:“可是好象,我早就是自由之身,任何人也无权干涉我的自由,所以,冷大人,我现在要离开。”
“去哪?”
“当然是找个人把自己嫁了。”绯云边说边往外走,正好墨竹从外面进来,见她醒了,高兴地扶住她。
“嫁了?你要嫁给谁?”冷昱的脸色很难看。
“当然是嫁个我喜欢的。”绯云头也不回道。
“你当宁王府是菜园门么?想进就进,想出就出?”冷昱将药碗往桌上一放道。
“你要娶我吗?”绯云转过身,嘲弄地看着冷昱。
“我……”他想要她,但是不能娶她,她的身份不足以成为宁王世子妃。
“拦人婚姻是会遭报应的,世子爷。”绯云笑道。
“我娶你为侧妃。”冷昱想了想,才道。
“侧妃啊?好象很不错哦,不过,我好象还没有喜欢你呢。”绯云笑嫣如花,走过来,伸出纤细的手指,戳戳冷昱的胸。
“我会让你喜欢我的。”冷昱自信地说道。
“世子爷,我知道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有个习俗,男孩子如果喜欢一个女孩子,他会想尽办法讨那个女孩子的喜欢,然后,如果女孩子也喜欢这个男孩子的话,他们会先谈恋爱,培养感情,如果合得来,再成亲,合不来,就分手。”绯云目光悠远,清澈的眸子里,有柔柔地暖暖的微光。
“那是个什么地方?怎么会有这样的习俗?婚姻不是应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吗?怎么可以自己恋爱?”冷昱皱眉道。
“那是个很美好的地方,男女可以自由恋爱,相互平等,没有压迫,只有两相情愿。”绯云的目光越发柔和了,眸子里的向往和留恋让冷昱着迷。
这样的小云很甜美,纯净恬淡,也鲜活。这些日子以来,冷昱天天来看她,总看她死气沉沉地睡着,一直不醒,好不容易醒来,就在吐血,为冷奕勋吐血。
他以为,她会为情所伤,还不知要到何时才好。
没想到,一觉醒来,她似乎忘了昨天的事。
“你这么快就能接受一段新感情了?”这是让冷昱怀疑的。
“是啊,人总是要向前看的,使君已有妇,我也想开了,何必单恋一枝花呢?”绯云黯然地垂下头,低声说道。
“那就好。”冷昱感觉天都象开了一样,一直感觉心里郁堵得慌,听了这话,心情好多了。
“所以,世子爷,不管你是要娶我,还是要纳我为妾,都得让我心甘情愿。”绯云灿然一笑,拉住墨竹的手往外走,到了门口,她对冷昱挥挥手:?“再见,世子爷,欢迎你来追我哦。”
“追你?”冷昱愕然。
“两情相悦啊。”绯云笑着转身出去。
暗卫闪身出现,问道:“爷,要不要捉她回来?”
“不用了,你不相信爷能让她心甘情愿嫁给爷么?”冷昱自信地说道。
墨竹早把顺安街的房子退了,皇上赏的宅子在永福街,两进的院子,不大,却布局精美,小云和墨竹几个住着也够了。
看到安置一新的院落,房间,绯云笑着坐在花厅里,紫兰从厨房里转出来,看见绯云,猛地将她抱在怀里:
“小云,你回来了,回来就好。”
绯云也回抱着紫兰道:“怎么还赖在我这里呀?不是说让你们回理国公府了吗?”
“你个没良心的,回来就撵人,说过好几遍,我现在无家可归,只能跟着人。”
紫兰戳着绯云的脑门道。
“好,不撵了。”绯云当然很高兴,紫兰和墨竹仍在,只是,一看到她们两个,就会想起那个人,心就会痛。
“我去做饭,你先坐着。”紫兰担忧地看了眼墨竹,昨天是二爷大婚的日子,紫兰也去了,看见了绯云的样子。
以为她至少又会病好几天,没想到今天就回来了,还带着笑,象没事人一样。
墨竹摇摇头,满眼担心。
看来,她只是把痛埋在心底了。
“去吧,真的好饿啊。好些日子没回衙门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开除我了。”绯云百无聊赖地问。
“小云,你真打算嫁给宁王世子啊。”墨竹等紫兰走了,担心地问。
“没有啊,我现在是自由之身,慢慢看吧,总有个自个喜欢的,如果对方也喜欢我,我又看得过眼,自然是要嫁的,难道还打一辈子单身不成?”绯云说得云淡风轻。
“是倒是这话,可是二爷……”墨竹搓着手,不知要从何说起。
“不要再跟我提他,墨竹姐姐,我知道你是他的人,可我也把你当朋友,别提他了,他已经是别人的新郎。”绯云苦笑,怎么就不肯给她一点时间舔伤口呢?
墨竹不好再说什么了,二爷也下了死命令,不许她把实情告诉绯云。
可她就是不愿意看到小云误会二爷,昨天二爷那血吐得……
长这么大,几时见二爷这么伤心过?
“小云,人不能没有良心。”墨竹实在忍不住了。
绯云愕然地看向墨竹。
“良心?你是想告诉我,他娶安宁是有苦衷的对吗?”绯云满脸讥诮。
“你知道?”墨竹眼睛一亮。
“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得出来吧。”绯云捂住胸口,退回到椅子上坐下。
“你知道你还这样对二爷?”墨竹怒了。
“他如果真在乎我,会把苦衷告诉我,会和我一起面对,他瞒着不说,自然是不相信我,什么样的苦衷值得他拿婚姻去换?只能说,这个婚姻还是值得的,对吗?我在他眼里,还是不够份量,我不怪他,他早就说过,不会娶我,是我一直在自作多情,在强求,以为他会等我。呵呵。”绯云越想越觉得自己就是个笑话。
凭什么要求别人娶你这个奴才出身的人当正妻?
他从来就没有承诺过。
所谓的宠你一辈子都是笑话。
她以前养了一条比熊,买回家时,也对比熊承谨,会宠它一辈子,狗狗的一辈子很短,她真的宠了它一辈子,狗狗离开时,她伤心了好久,是真的很伤心,可是,很快,她又买了另一只狗狗,所以,她之于他,不过也是一只宠物罢了。
正妻才是要相伴一世的爱人。
绯云的话让墨竹肺都快气炸,二爷就是个傻子,活傻子!
为这个臭丫头做了这么多,她一点也不感激,还嘲笑。
“你怎么不想想,你为什么会一睡就是三个月,你这个笨蛋,没心没肺的笨蛋。”墨竹豁出去了。
“你是说,我中毒了?他的苦衷是为了救我?”绯云心头一颤,小心地问。
“不然呢,以二爷的性子,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可以威协他的?”墨竹大声地对绯云吼道。
绯云木木地顿住在椅子上,脑子里飞快地回想着那天他成亲的样子。
看到她的一瞬,他明明眼睛一亮,满是欣喜,那是不容忽视的欣喜。
听到她说恭喜,他吐血了。
如果不爱,如果没有情,又怎么会吐血。
他的心,应该是被她伤碎了吧。
呵呵。
“那他有没有问过,我愿不愿意让他为我牺牲?问过我没有?谁要他一个人装伟大啊?”绯云大声地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