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可以说,郑婷带着潘丝媛去的那些小店,大部分都是高中时候和沈倾共同挖掘的。郑婷去北京读书的这几年,沈倾也没闲着,独自晃荡或者搭上何冰冰,增加了不少私藏。
这点上,沈倾更有资本做潘丝媛的美食导游。
不起眼的小店,西装笔挺或是穿着时尚的潮人都老实地排着队,沈倾熟门熟路地跑过去跟在里面忙活的老板娘打了招呼。不多时又跑回潘丝媛身边,“今儿你运气特好,老板娘心情好,给咱们开后门,再等两桌就可以了。”说完后还不忘得意地眨眨眼。
潘丝媛并没有因为沈倾推荐的这家店太小,门面太简陋而有任何不悦,趁着等位的间隙,仔细看了看周边的环境。这应该是城市最中心的地段了吧,沿街的老房子,不是被改造成了酒吧、咖啡馆,就是仍住着一些恋旧的老居民。
这家饭馆看上去比大学城里的那家更加久远,潘丝媛不由得笑了起来,因为她实在忍不住脑中浮现的沈倾四处找吃的形象。想当初,她跟郑婷认识不久,好几次都被郑婷到达目的地后的虔诚表情给吓到了,现在一对比,还是沈倾更胜一筹。
“快进来。”沈倾对这里并不陌生,丝毫没有兴趣打量周围,因为她必须时刻紧盯着老板娘给的信号,以免插队太明显,被人在背后指点议论。轻车熟路地往前走着,发现身后的人没有跟上,回过头看,潘丝媛仍是一副饶有兴致赏景的姿态。
无奈地挥手加小声吆喝,这才避免了在外耽搁,要是再多停留一分钟,沈倾可以保证,她们的位子准又被人给盯上了。坐定后,沈倾甚至连餐牌都不看,献宝似地凑近潘丝媛,笑眯眯说,“这里的鸡骨酱真的超级美味,保准你吃过后还想来第二次。”之后沈倾又眉飞色舞地点了几样菜,之后开始替潘丝媛烫洗碗筷。
“你别小瞧这里的环境,虽说不起眼,可能开在这中心地段这么多年,没有实力是不可能的。工作日的时候,下午四点半就开始等位了,没有一小时,别想轮到。夸张吧?”边用开水烫着筷子,沈倾边介绍起来。
“这个地方我也是大学毕业那年,实习的时候听同事介绍才发现的,郑婷肯定不知道,嘿嘿。所以说,跟着我混,没错的。”碗筷都被擦的干干净净,整齐地摆放到潘丝媛面前。
环顾店内环境,果然小小的空间里,只有6张桌子,这是很不寻常的摆设。如果说精简的设计,常见于小资情调或是高档饭局,那么这家店,纯粹属于地盘太小,容不小太多人同时就餐。
“这家是夫妻店,老板掌勺,老板娘负责门面,很有生活的气息。这里的菜,比上回我们去的那家,更有儿时的味道。”菜很快上齐了,沈倾用尚未动过的筷子,主动夹起一份面拖黄鱼放到潘丝媛的碗里。
“你不爱吃鱼吗?”看着碗里的黄鱼并没有怎么动过,沈倾暗怪自己有些大意了,点餐前好歹也该再照例询问一下对方的喜好。
“我以为你只是不爱吃番茄炒蛋。”沈倾又补充了一句。
“我的确只是不喜欢吃番茄炒蛋。只是,我有点儿怕鱼刺。”潘丝媛小心翼翼地夹起黄鱼,她也不是抗拒鱼肉,只是这一根根刺都那么细小,觉得太过麻烦了。
“我帮你。”拿了公筷,沈倾熟练地剔骨,又把一小块一小块的鱼肉放回到潘丝媛碗里,还不停催促她赶紧吃,要是冷了口感会变差。
一桌下来,她们吃得不算慢,可以说完全在顾着吃,根本没法聊天。这样的环境,也实在不适合闲聊,因为无论你再怎么压低声音,也一定会被周围的食客分享去。而看着门外的长队,也没几个人忍心霸占着座位浪费时间。
沈倾带潘丝媛来这家饭店,存着小心思,她觉得潘丝媛一定吃过很多标榜着“纯正美食”的招牌却做着杂交改良的菜系,也一定不会觉得这里的外国菜正宗,倒不如来吃吃这弄堂里的特色,反倒是会与众不同。
最重要的一点,是午饭吃好又吃饱,那么名正言顺地,下午可以多逛一会儿,晚餐再找个有情调的环境,将这缺失的聊天给补回来。只是,如意算盘也会落空,潘丝媛的电话在她们走出饭店后不适时的响起。
“是我。”
“下午?”
“好吧,我知道了。”
“不用,你把地址发给我吧,我自己可以找到。”
沈倾一直在旁边等着,她知道最后那句话,意味着潘丝媛在挂掉电话后一定会跟自己说抱歉。于是大方地笑了,主动开口,问她要去什么地方,自己可以告诉她路线。
潘丝媛说,她会坐出租车过去,不会太难找。她还说,突然离开让她觉得抱歉,希望下次可以补偿。可是直到她离开,沈倾依然没能从她嘴里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事,会让她在几句话的时间里,就轻易放弃了和自己的活动,转而去往下一个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