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王金禄的地位一旦提高,他这个做杂役的自然也能沾到光。不过潘良转念想到王金禄铁公鸡一毛不拔的性格,就垮下了脸,以后能不能沾到好处还两说呢!
他刚走进院子便看到原本紧闭的房门竟然敞开着,一条修长的身影正负手站立在屋中,身穿青碧色竹纹长袍,墨黑的长发随意地披散在腰间,一对乌黑而剔透的眼珠子正淡淡地注视着他。
四目相对,潘良的呼吸不由一滞,呆了一呆,这相貌,这气质……听说这个废柴师伯年轻时是个美男子,现在一看,果然不假,随随便便地往那儿一站就相当地赏心悦目……就是太刻薄抠门了。
潘良从惊讶之中回过神来方才注意到屋内的一片狼藉,不由指着地上的那一堆看不出形状的玩意,纳闷道:“王师伯,这是怎么了,这个难道是桌子?怎么碎成这个样子?”
桌子是被林仪风捣鼓坏的,不过傻瓜才会承认,因此保持着一副高冷的姿态淡淡说道:“质量太差。”
潘良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几下,什么质量太差?这个、这个怎么看都像是被人给劈碎的,而且还碎成了一地的木屑,这王师伯一大清早是有多大的火气要发泄啊,把好好地一张金丝楠木八仙桌劈得跟豆腐渣似的!
不过他转念一想,如果他老人家心情不好的话,他就更加不能掉以轻心了,今非昔比,如果再敢轻慢对方,捞不到好处还在其次,说不定还要吃大大的苦头呢!
因此满脸堆笑着说道:“师伯,桌子坏了弟子再去搬一张来就是。您老人家终于醒啦,啊不,不是老人家,呸呸呸,瞧我这张嘴!不知道师伯感觉身体怎么样了,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要不要请懂歧黄之术的长老过来看看?师伯想吃点什么喝点什么,尽管吩咐下去,弟子一定悉心照办!”
林仪风冷着脸听他说话,内心却暗暗点头,他很满意潘良对他的畏惧心态,他越是惧怕王金禄,那么就越容易忽视他身上的异状,就算有所察觉也不敢质疑和深究,而且也更容易套话。他既然穿到了王金禄身上,就只得暂时以他的身份自居,不过林仪风不会一直做“王金禄”,他还是他自己,终有一天他会恢复自己的姓名,做回他自己。
对于笔下这个熟悉而陌生的修真世界,林仪风清楚它有多危险,孤身一人要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生存下去,他要做的就是尽量武装自己,把自己快速代入一个元婴期高手的角色,作出高手应有的孤高冷傲的姿态,让人既敬又怕,这样就不容易被看出底细,概括起来就是两个字:装逼。
修真界是靠实力说话的地方,多的是欺软怕硬的人,你越是和和气气,和颜悦色,就越容易被人看轻,遭人打压。而且王金禄本来的性格也不是会和颜悦色对人说话的主儿,虽然林仪风本身的脾气并不坏,但为了保护自己,装逼是必须的,而且他现在也有装逼的资本。
从潘良那里套出来的话正好可以补充王金禄记忆中缺失的部分,使得林仪风对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了解得更加清楚,灵云派的高层一定非常想知道他有过怎样的奇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要做好应对的计策。
而且他从潘良的话里得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今天就是灵云派每隔三年举办一次的开山收徒日,他在书中没有提及沈则容到灵云拜师的具体日期,但描写过是在冬天,跟现在的季节正好匹配,也许就是今天。他的运气还真是出了奇地好。
他已经想通了,就顺着小说的剧情来,王金禄喜欢作死,他这个作者可没那么智硬,沈则容是他笔下的主角就相当于自己的儿子,亲爹怎么会虐待自己的儿子呢?他不光要收下这个徒弟,还要将其培养成修真界第一高手,徒弟有主角光环笼罩,他这个师父自然也会沾到光。
谁都做过当高手的梦,他以前也只是在书中过把瘾,现在也许会梦想成真,到时候师徒俩横扫修真界,打遍天下无敌手,那得多拉轰!而老天给他开的外挂正适合用来养成徒弟,有了一定的实力,他不光可以自保,还可以保护徒弟和他身上的秘密——他给他开的金手指。
徒弟等着,师父来也!主意一打定,林仪风一个转身,人已消失在了房间里。潘良顿时傻了眼,师伯突然不见了,他这是要上哪儿啊?
灵云派正殿前的广场上非常热闹,里三层外三层围着一堆人,都是些在炼气期的低阶弟子,大致可以分成两类,穿蓝灰色衣衫的是记名弟子,穿蓝色服饰的是亲传弟子。
灵云派的弟子可以分成三类,一类是外门弟子,统一穿灰色衣衫,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