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咽未及全然喝下,流淌出的酒水,冲刷出一个血泥向下嘀嗒嘀嗒的下巴。
方仲永静静的将“筷子”放到食物上。
簪花土豆自己给自己灌了大半壶的酒,然后风卷残云一般扫完了所有的食物之后,摸摸肚子,打了一个饱嗝。
方仲永看着这样一个人,明知死到临头,被打的身体残缺,浑身没有一处好肉,竟然还可以这般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必定是信念没有被打倒的人,对生活怀有着虽死不已的希望。
“没有毒?看样子,是行刑前的一顿好酒好饭。方大人,多谢你。”簪花土豆目光炯炯。
方仲永笑笑,月色照在他的脸上,映出那幽深的,不可捉摸的双眸,带着一种寒霜般的清辉。
“野利家的私生子,当真和野利家的人,从性情到行为,说不出的相似。可惜啊,可惜李元昊活着一天,你就不能认祖归宗,甚至也见不到自己的亲儿子——或许,你正是为了自己的儿子而活的吧——”
说出这段话的方仲永,目光神情平静如水,冷漠如冰。
簪花土豆原本还豪情万丈的眼神,一下子如若掉进了冰窟窿一般,隔着血污和灰尘,都能看到他脸上的苍白。
方仲永怎么能知道?不能啊,此事在斥谍网络中,在西夏,都是绝密的,想破了天去,知道的人也不过寥寥几个,方仲永,他,他怎么会知道?
“我怎么不能知道呢?”方仲永如若看穿了簪花土豆心思一般,轻声道:
“你的文字功夫,写话本子的才干本事,又能统领大宋境内的斥谍行动,不动声色的在大宋站稳脚跟,且这外表与野利家人如此相似,从里到外,除了野利家,你还能是谁家的人?
野利仁荣,是西夏文字的创造者;
野利都兰,是李元昊的皇后,手中握有西夏斥谍势力的权力;
野利都兰的大叔叔野利旺荣,掌管西夏的明堂左厢军,号称“莫利王”;
野利都兰的小叔叔野利遇乞,是野利皇后的叔父,足智多谋,极会用兵,元昊赏识野利遇乞的军事才华,后来擢拔他为天都右厢军首领,号称“天都王”。
好一个家大业大,人才济济的野利家族啊,却容不下一个私生子,硬要逼他远走他乡,你说,这是什么道理呢?其实你们西夏人,并没有大宋的礼教观念,对私生子的事,是很宽容的吧。”
方仲永心道,野利氏的作用之大,岂止于此呢:
不就后就会爆发的宋夏之战中,著名的夏宋三川口、好水川之战,野利遇乞都是战役的实际策划者,此两战役使宋朝丧师失地,元气大伤,
因此,种世衡等一干大宋边将对莫利遇乞恨之入骨,屡欲图谋去之而后快,光种世衡一个人记载于史料的,就有派人行刺、诱降,离间等等计策,为杀野利遇乞,费尽心思,但均未得逞。
然并卵,野利遇乞这颗野利家的明珠,和野利皇后,都宰在了自己的美人夫人手上,或者说,栽在了元昊的色字头上。
为了霸占野利遇乞的夫人没藏氏,李元昊最终杀了野利遇乞,废了野利都兰,而元昊和没藏氏的私生子两叉,也取代了野利氏所生的太子宁令哥,继承了李元昊的王位……
方仲永看到簪花土豆的神色,透过他的眼睛,看到那一道坚强的防线正在被有力的冲击着,他收束心神,心无旁骛的开始了这场和簪花土豆的心理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