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夕退学后,她说她要去上海打拼了。
子书顿时有一种自己砸了自己的脚的感觉,牙齿都要咬碎了,还是要笑了笑,支持她去。
高三那年是最难捱的,晚上想她想的睡不着,电话从来也没有停过,但是还是害怕她会离自己越来越远。
他义无反顾的考到了上海。
明明有去清华北大的机会,也硬生生的被他自己放弃了。
到了上海之后,他的心还算是安定了下来,至少能经常看见晨夕了,大一的时候课业繁忙,但是他还是经常逃课去接晨夕下班,那个时候他就在心里暗暗的发誓将来一定不会再让晨夕过这种苦日子。
这个社会挣钱从来都是没有那么容易的,每一分都是血汗钱,他对股市这方面其实很有天分,但是自己手里根本就没有去涉及股市的资本。
他认识了六爷那个人,只一眼就看出了六爷的狼子野心。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他还是跟着六爷干起了贩卖儿童这种活,他挣到的第一笔钱就是给晨夕买了一条裙子,很贵,但是他一点都没手软,除了房租的钱,剩下的钱他全都给了奈奈。
他还记得晨夕收到那条裙子时候的表情,那种雀跃那种欢喜表现的那么明显,那一刻,他有点心酸,是他自己不够好,才会让她跟着他吃苦,于是他就更下定决定,将来一定要出人头顶,给她最好的生活。
他其实没有想过一直跟着六爷的,但是钱确实是摆在他面前的难题,狠下心来,他就跟着六爷干了四年,他很聪明,从来没有失手过,不像其他人早就死的死,伤的伤,也就是因为他足够聪明六爷才会一直留着他,重用他。
他和六爷的勾当一直做了四年,晨夕也从来没发现过。
这四年除了吃穿用度,剩下的钱虽然不多,但对学生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他用这笔钱投资到了股市,利滚利,很快他凭着精准的眼光挣了一笔钱。
他买了一套房子,不大,已经是他目前能力范围内能承受的极限了,上海的房价贵的让人咂舌,从股市里挣来的钱基本上都花在了这套房子上。
拿到钥匙的那瞬间,他内心酸涩,他握着钥匙的手都有点抖,他想,他终于有能力给她一个家了,给她一个休息的地方,不用担惊受怕明天会不会被赶出去。
也就是在买下房子的那天,他听见了奈奈和晨夕的争吵,他知道了原来她已经属于了别人,他心中仿佛有一把火在烧!他恨!恨死了!
她是他的,怎么能背叛他呢?
怎么能和别人上床呢?
可是她给出的理由,几乎让他哑口无言,她说,她不想等了,不想把时间浪费了,她不年轻了,她需要钱,她想要过的生活他给不起。
是啊,她说的对,爱情不需要钱,可是生活需要啊。
即便是她犯下了这样的大错,他还是不想放弃她,他还是只喜欢她这一个人,可是他对她就就不只是喜欢那么简单了,他还深深的恨着她。
恨她的背叛。
子书和安宁在一起大概就是相互利用而已,安宁这个卧底当的一点都不称职,他第一次看见她就看出来了她是警察那边的人。
但是他还是玩火自焚一般的将所有的证据都摊在她的面前。
因为他本来就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念头的,那是他刚刚才知道晨夕怀孕了,他不信那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毫不犹豫的给晨夕注射了。
得不到,为什么不毁掉?
不过,晨夕,你别害怕,我会陪着你一起受折磨的。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白白的被折磨,你有多痛,我就有多痛。
他是真的打算死在那场审判当中,但是陆许南救了他,他连死都没死成,不过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不在了。
安宁的痛苦不比晨夕少,他是故意的,庭审的时候,故意申请检方的公诉人必须安宁,他知道安宁喜欢他,他却安宁认为是自己杀了他。
晨夕生产那天,他就躲在同学的办公室里,抱起孩子瞬间,他觉得有点神奇,莫名其妙的他对这个孩子不讨厌,反而还有点喜欢,但是最后他还是把孩子给卖了。
那个时候的他不缺钱,只是单纯的不想照顾这个孩子了,他怕养着养着就产生感情了,到时候不舍得了怎么办呢?
后来晨夕死了,他回了一趟十三中也不想活了。
拿着枪对着自己的太阳穴想把自己给解决了,交大同学的电话救了他一命。
同学在那边支支吾吾的只说了一句话,他说,子书,孩子好像真的是你的。
他顿了一下,忽略了胸腔中那股痛,咬牙切齿的问,什么叫好像?
他说,你之前不是在医院献过血吗?然后医院里又有那个女娃娃的脐带血,我这不是觉得你那么信誓旦旦的认为不是你的种,有点不靠谱,我就给你做了个检查,这一查……就查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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