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真的需要自己,这就足够了。
二审还没开庭,各大报刊杂志新闻媒体都开始大肆报道其相关的事情。标题各式各样,那真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吸引着公众的眼球。例如:昔日头牌女星,今日身陷囹圄;大明星无钱度日,无良商家落井下石;与代理人有染律师,代理艳星官司;大明星唐丽君,回国后官司缠身…
总之唐丽君所需要的那种关注度,绝对超出了飞扬的预期,而报道飞扬的,大多都是唐丽君御用钦点金牌律师,又或者将我之前代理过的官司,添油加醋之后,拿出来爆料的。甚至不少小报说我就是唐丽君的情人,因为我的存在,对方才会跟前夫离异。前半句我很赞同,毕竟是事实,至于后半句,我只能用呵呵来表达我的心情了。
二审开庭之前的那段日子,我基本住在了唐丽君的家中,因为她告诉我,二审一定要赢!
为了能够赢得二审,我算是备足了功课,不但调查走访了对方企业,甚至将唐丽君的亲笔签名送往北京的相关部门作权威鉴定。而且那段时间我夜夜都与唐丽君睡在同一张床上,她每天晚上要做的就是让我登上云端,享受着一个男人最为原始的性福!
二审我赢得非常漂亮,不仅仅是对方那张合同上,唐丽君的签名是假冒的,更是因为我在法庭上,将杜撰出来的关于唐丽君出国这么多年,就是为了进修她的演技,为了让中国人早日站在奥斯卡领奖台上的那番慷慨激昂的结案陈词,博得了在场一众媒体的喝彩!
判决书下来的当天,唐丽君也收到了新的片约。在记者发布会上,她隆重的介绍了我,并希望我作为她的金牌御用律师,长久的与她合作下去。
从那天开始,我所在的那家律师事务所门前,车水马龙,热闹得不亦乐乎。找我打官司的人,可以说是乌央乌央的,轰都轰不走,死乞白赖的非要我来代理他们的官司。在那之后,我接到了唐丽君的一通电话,内容很简单,她希望我脱离原来的地方,独立出来。最主要的是,不要接那些小市民的官司,接就接可以给自己带来更大收益的官司。因为我今天的一切都是唐丽君的功劳,所以我对她的建议是言听计从。
卷着铺盖卷我真的滚蛋了,只不过没用上一个星期,就有人愿意投资给我筹备一所属于我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我知道自己事业的黄金时代开始降临了。
拥有我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之后,我一年之内仅仅接了十几单生意,但每一单生意所给我带来的收益,都是巨大的。
这些人的官司打起来很容易,输赢不是我说了算,要看他们的需要,只要按照他们的意愿,哪怕输了官司,我同样可以从对方那里获取高额的律师费。而且这些人的官司,往往都会被媒体和舆论所关注,这无形之中也提高了我个人的知名度。我成了百姓口中的名律师,金牌律师,御用律师,我的身价也与日俱增起来。
直到此刻,我才清楚的知道,有些人打官司不是他们的目的,更多的时候,这不过是一种炒作的手段罢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