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不停地往外冒,身体还有余留地抽搐。
“怎样,还行吧。”未羊把银针在蜡烛上过了一下火,冒出一阵刺鼻的黑烟。
燕来也不焦急,倒了杯水来,坐在一边慢慢喝,等着对方喘过气。
“洪州往宣州去,水路得差不多四五天,这个距离之下,对于两个刚认识没多久的男人来说,友情这种东西,建立起来其实很慢。”
“我看你和马惊涛也不会是那种高山流水遇知音的雅人,若说因为武道而相互折服,又太抬举了你们,所以我想不明白,一个男人不远千山万水,来替另一个男人解决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这是一种什么样精神?”
见他依旧不说话,燕来一甩手,将茶碗内的水泼了过去:“行啦,再不说咱们就继续吧。”
“你,不懂。”
湿发遮脸的杨不屈低垂着脑袋,整个人软得像瘫泥,那种痛楚难以言喻,真气在体内肆虐过后,连带整个人都像被抽干。
“继续?”未羊捏着银针。
燕来摇摇头,走过去抬起他的下巴,看着那双浑浊的眼睛,相视许久,随后轻轻一笑:“阉了。”
......
......
这间破陋小院也值不了几个钱,所以燕来没打算把它卖了。
清明没能赶回来,临走前他去祭了一下燕顺。
“放心吧,这边一有空,我会回去寻大哥的尸体,总不能让他无家可归,过几年,再把你们的坟修得漂亮些,住得也安心些。”
有未羊在,他便不再以第三者的身份说话,只是那一声爹,还是叫不出来。
事实上他也没见过棺材里的那位,只在记忆里有这么些模糊的场景和印象,但不管怎样,身体内的血脉,还是会引起一些情感上的共鸣,即使嘴上叫不出,心里,还是保持着认可。
未羊把最后一叠黄纸丢入火中,拍拍手,将酒倒上:“该知足了,这还有座坟给你拜,我却连个拜的地方都没有。”
他合手作了三次礼:“不过哪天死了,起码知道会有个人来拜我。”
燕来撇了他一眼:“那你得多拜拜,祈求有个葬身之地,不然我就是有心也无力。”
“我倒没你这般绝情,这往后你就是尸骨无存,我也有办法替你弄座衣冠冢。”未羊朝个位置比划道:“你看,这边竖对金童玉女,那边砌平了,逢年过节的时候,还得请个戏班子来热闹热闹,免得你寂寞。”
燕来算是想明白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何必呢。
“你把杨不屈给放了,是怎么想的?”
并骑在回城的路上,未羊问道。
“这种人不多见啊,热心,讲义气,不仅能为朋友着想,而且还不辞劳苦,亲力亲为,就这份感情,当值得你学习,阉了怪可惜的。”
“你不会看上他了吧?”
燕来耸耸肩:“可惜他看不上我。”
“你确定?”
“你有过喜欢的女人嘛?”燕来突然问道。
未羊想了想,面露感慨:“我这种人,太受女人欢迎,所以从来就没缺过,自然不懂得什么叫喜欢,这也是风流之人的通病,唉,说了你也不懂,等大点,再和你讨论这些问题。”
“我有过喜欢的女人。”
“嗯?”未羊眼睛一闪,很是期待地看着他。
“所以我知道为了喜欢的人,可以去疯,去傻,去做任何不计得失的事,哪怕那个人并不喜欢你,甚至不知道你喜欢她。”
“蠢不蠢。”
“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像你这种饥不择食的人,永远不会明白。”
“然后呢?”未羊放松身子,在马上摇来晃去,谈个男人而已,你还上升到情感高度去了。
燕来转过头来,一字一顿道:“我觉得杨不屈喜欢马惊涛,而且是真爱那种。”
未羊鬼叫一声,摔下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