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拿着它,端稳,可别洒了。”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低沉男音,吩咐道。
端着那杯血红液体的大手缓缓移过来,阳光的照耀下,那杯鲜红的液体泛起点点亮光!
唐逐雀双手去接过那个透明的高脚杯,两手刚捏住杯脚,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飘进鼻内——
这杯液体压根不是酒,也不是什么饮料,是血!
极度震惊下,唐逐雀两手微微抖了抖,然后继续端着那杯血。
“还很新鲜的,喝了它!”叶庭鹰见她比自己想象的要镇定,满意地点点头。
“这是人血,还是动物的血?”唐逐雀沉住气,问道。
空气里,血腥味淡淡;酒杯里,血波微漾——
“人血?原来你口味那么重的?不过是兔子血,快喝了它。”
叶庭鹰两手撑住下巴,两只墨黑眼珠子定定的,一动不动,像在观赏一场好戏。
“喝了,你是不是就答应救他?”
唐逐雀开门见山,问道。
她的心里发毛,寒意一波又一波,嗓音却无比平静。
她没必要再问,为何叶庭鹰要自己喝那杯兔子血。
因为,叶庭鹰变/态如此,她已经不太讶异了。
原来,一个人的适应能力,真的可以很强。
“嘿嘿,不喝,他死定了;喝了,还有一线生机。”叶庭鹰开始打起响指,悠然自得。
叭叭叭叭——几下响亮的空气摩擦声。
唐逐雀低着头,端着那杯血凑近嘴边,血腥味更浓了,接连飘进鼻内。
这酒杯容量并不大,整杯的血加起来,顶多也就三口,三口咕噜吞下去,就有机会救苏温泽!
唐逐雀咬咬牙,闭上眼,努努嘴,张开嘴,灌了一大口——
接着,全喷了出来——
叶庭鹰似乎早就料到她会喷出来,早已退到她身后,那些兔子血全洒在洁白的游艇地板上,斑斑点点——
唐逐雀把那个酒杯放地上,顿生恶心,胃液翻腾起来。
那杯兔子血,血腥味不重,但很苦很涩!
唐逐雀没喝过海水,不过那杯东西,绝对比海水更难喝。
血里,加了不少盐,可谓是高浓密度的盐血。
唐逐雀吞了些许入腹,嘴里的血腥味残留不去,干呕起来,欲吐不吐,甚是难受!
“唐小姐,你快喝杯水,冲一冲。”古东然快不过来,递给她一杯凉白开。
唐逐雀一手接过,顾不得太多,蹲下,喝下那些凉白开,漱口。
过了好一会,她的胃部终于舒服了些。
叶庭鹰坐回了那张紫檀木藤椅上,脸上,笑意盎然——
“叶先生,这兔子血太难喝。不好意思,请您不要介意,帮帮忙。”唐逐雀捂住嘴,走过去,低声下气,再次恳求。
“自然不好喝,我只想看看你喷血的样子。现在,谈谈正经事。你马上和苏温泽离婚,改嫁给我,帮我讨好了爷爷,那么,苏温泽便能保住性命。”
叶庭鹰开了腔,慢条斯理地谈交易。
唐逐雀双手再次握了握,又松开——
可以肯定的是,叶庭鹰对她并没有兴趣,却非要自己改嫁给他,就是为了讨好叶博宏?
这样看来,叶博宏,似乎完全制得住他这个心理不正常的孙子。
苏温泽与自己的婚姻,本也形同虚设,离不离婚,倒无所谓。
而爷爷,早把苏温泽当成亲孙子,对他比对自己还好,爷爷绝不希望苏温泽有什么三长两短。
一番琢磨后,嫁进叶家,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
******
二月中旬,海沙市还属寒冬。
龙谷滩这边,吹来的海风带点湿气,吹得人发冷。
翱,翱,翱——
传来欢快,嘹亮的海鸥叫声。
循声望去,不远的海面上方,一群海鸥正展翅盘旋——
侧目远望,蔚蓝的天际线映衬下,海鸥群那些洁白的羽毛煞是显眼。
翅膀大张,海鸥群一会在高空翱翔,一会从海面上低翔掠过,接着又腾空跃起,欢腾雀跃!
蓝天鸥鸟飞!
这会,别有一番飞鸿戏海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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