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雾醒过来的时候,楚懋已经不见踪影,而她也丝毫不以为奇,若是楚懋还在,她才反而会觉得肯定是有大事发生了。
阿雾撑起身子,觉得骨头有些酸疼,想是昨夜没睡好的缘故,有时候睡觉的姿势不对,就会有这种感觉,并没什么好奇怪的,只是……
阿雾皱着眉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看起来依然干干净净,但拇指和食指合拢搓一搓,便觉得有些阻滞感,阿雾忍不住把手指放在鼻尖嗅了嗅,但立即就挪开了,什么怪味儿?阿雾想象不出来,既不是自己的味道,也不是楚懋身上的气味,怪哉怪哉。
如果各位看官以为阿雾会因为想不出味道的来历而就此放过此等小事时,那就实在是大错特错了。在这元宵节当日,所有人都或多或少在讨论、向往这年最后一日上街看争奇斗艳的花灯,吃百味争奇的小吃的时候,阿雾却一整日都在被这奇怪的味道所困扰。
她甚至怀疑会不会是楚懋走后,有老鼠爬到过她的床上,一想到这儿,阿雾就险些尖叫出来,浑身立时起了厚厚的一层鸡皮疙瘩,略有些神经质地对着紫扇叫道:“玉澜堂是不是来过老鼠?”
“绝没有。”紫扇好歹也是伺候过阿雾这么些年的人,显然知道如是不这样回答,这玉澜堂的地儿只怕都得被这位主子翻过来,扒地三尺地找耗子窝。
阿雾也相信了紫扇的话,若是她们居然大意得敢让耗子溜进来,也不会被她用这么多年了。
但阿雾倒底还是不放心,“把彤管、彤文叫上,你们五个一寸一寸地把这屋子找一下,可有什么缺口是能让老鼠钻进来的,另外,去外头寻一只猫进来,放到屋里转一转。”
阿雾喜洁,对长毛的动物都没什么好感,只觉得到处都飘着它们脱落的毛发,可今日疑心病作用下,居然连猫也不惧了。毕竟那些毛发可没飞到自己手指上来过。
此一番折腾,便将元宵节的白日尽数耗尽,直到掌灯十分楚懋回屋用晚饭。
“怎么魂不守舍的?”用饭中间,楚懋破天荒地打破了食不言的规矩。
“啊?”阿雾愣了愣,看向楚懋,但眼中并无焦点。
“你不是不喜欢吃辣么?”
阿雾顺着楚懋的视线,看向自己碗里的一块儿辣子鸡丁。阿雾是不食辛辣的,一是伤胃不利养身,二是对皮肤不好。但楚懋偶尔会用一点儿辣味的东西,除了甜食,他几乎什么口味的食物都用一点儿,连苦菜都能吃。
相比而言,阿雾就娇贵多了。她连忙地将辣子鸡丁夹到了碟子里,吃了一口米饭,神情顿时变得有些奇怪,嘴里的饭想吐又不好意思吐。
最后,阿雾还是选择优雅、缓慢地整吞下去,然后伸手想盛汤。
家里的规矩,正式用饭的时候,通常手边是不备水的,一边吃饭,一边喝水并不利于胃,连饭前饭后也是不用茶的,只做清嘴之用。至于汤水,那总是第一个端上桌的,每个人先用一碗汤,再举筷下箸。
而今天阿雾显然打破了这个规矩。
一旁忽然伸出一只手来,挡了挡阿雾的动作,“吃口菜吧,汤不解辣。”
若非教养使然,阿雾这会儿只怕已经张嘴大口散热了,恨不能拿手扇一扇才好。见楚懋舀来一勺百合蒸南瓜,一想,这是甜的,必然解辣,也就顾不得许多,接过来就送入了嘴里。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楚懋低头看阿雾,只见她眼里包着浅浅的一层水雾,两颊鲜红,嘴唇由嫩粉变成了樱红,颜色比涂抹了口脂更为鲜亮。美人之美,令人惊叹的地方在于,别人做出来会略显狼狈的表情,在她的脸上却会显出一种别样的美态来,叫人心惊。
“晚上出去看花灯吗?”楚懋问道,口吻十分轻松,姿态十分闲适,仿佛他们这对夫妻经常在用饭时闲聊,又经常一起出游似的。
“不去。”阿雾想也不想就摇头,压根儿没觉得这句话是一种邀请,还以为楚懋只是询问而已。阿雾现如今对花灯节有种莫名的恐惧,她出去了两次,就遇到了两次人拐子,一次比一次惊险,第二次险些被人糟蹋了去。阿雾至今还能回想起那船舱里的腥臭,以至于她连鱼都不怎么吃。
但由花灯节遇险而想开去,阿雾忽然发现,她两次遇险,居然都是楚懋救了她,而她如今又嫁了楚懋,还真是有缘分。
然而楚懋显然没料到会被拒绝,不过脸色丝毫没变,“吃饭吧,吃完我带你出去走走。”
阿雾想了想,这才道:“带上圆春?”自打楚懋回来后,就把圆春调离了阿雾的身边。
“好。”楚懋看了阿雾一眼道。
用了饭,阿雾回屋换外出的衣裳,却见问梅捧了一袭男子的衣裳过来,阿雾的眉毛一挑,看出那是一套崭新的衣裳,“殿下叫你送来的,要叫我穿这个?”
女扮男装的事儿,阿雾只在戏台子上看过,压根儿没想过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她一点儿也不想拒绝。由着紫扇伺候着穿了衣裳,高高地束起头发,带了碧玉冠,她自己在西洋镜前甩了甩袖子,自以为这就成了翩翩俗世佳公子。
“你说这身扮相,是殿下好看些,还是我更好看些?”阿雾深以为,当年卫玠的掷果盈车,也不过就是她这模样了。“今晚也不知我要拾到多少手帕啊?”阿雾叹道。
紫扇和紫宜两个都觉得不能昧着良心说话,便沉默不语。
阿雾也没放在心上,又在镜子前转了一圈,“这衣裳挺合身的,像是给我量过身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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