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着你的金主摆脸色,那样会显得很蠢。”
重欢屏住呼吸不搭理。
厉斯臣见她生气时,小脸紧绷,秀气的眉尖都是皱起来,只觉得说不出的可爱,伸厨指腹一点一点地抹平她眉尖的褶皱,然后按住她的小脸就吻了下来,吻得深了,犹不知满足。
在床上消磨许久,直吻得重欢嘴唇都有些破皮了,厉斯臣这才放开她,眉眼深浓,低低哑哑地开腔:“乖,再闹脾气就不好看了。”
重欢深呼吸,闭眼,低低地说道:“你压着我的伤口了。”
其实厉斯臣大半身子都撑在了床上,没有压到伤口,她不过是不想这个男人伏在她身上,那样的距离时刻能刺激的这男人变身为狼。但是她也深知,再冷脸发脾气,这人的好耐心就要被她磨灭了,世家子弟,心高气傲的,何时哄过女人?横竖都被上了,就当被狗咬了,这些年也咬了好些次了,如此一想,重欢倒是心里平衡了一点,但是骨子里对厉斯臣的靠近还是有些排斥的。
厉斯臣见她愿意跟他说话了,虽然冷着小脸,倒是摸了摸她的小脸,起身放过她。
重欢起来,看了看自己的伤,没有破皮,就是肿的厉害,要消除瘀伤得一段时间,额头上肿了大包。
“去哪?”男人见她摸索着进浴室,又出来往外走,长腿一迈,搂住了她的腰肢,问道。
“下楼,饿了。”
“恩。”淡漠地应着,然后将她抱起来,径自下楼。
下楼时,徐朗和芳姨都在,芳姨是下午从老家赶来的,没上去打扰他们休息,将带来的衣服和日用品都整理到了主卧里,然后就是下厨做饭。
晚饭做的都是清淡的饮食,照顾重欢的伤口,徐朗也留下来吃饭。
重欢眼观鼻鼻观心地吃饭,吃完饭就坐在沙发上看书,不看报纸不上网,她抱着膝盖想着很多时候就这样吧,沉默寡言地生活在城市的角落里,不接触外界,每天只要吃点馒头和面食,就好似全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人,她平静地度过余生。
“晚饭只吃了一点。”厉斯臣看着缩在沙发上,抱着膝盖的女人,皱着眉头低沉不悦地开口。
她原本就清瘦,虽然四肢柔软,但是抱着膝盖,长发散落下来,就像一只可怜的小猫咪,像是被整个世界遗弃了一样。
厉斯臣坐在沙发上,远远的看着她,眯眼审视。听闻重家的千金是个热情开朗、肆意追逐自由的姑娘,他回国之后见到的都是压抑心事重重的重欢,就好似少女长成,有了自己的心思一样,如今这几年下来,就算没将这个女人当回事,厉斯臣也明显感觉到重欢安静的有些过头了,在对比她以前的性格,这样的压制达到一定的程度不是剧烈的反弹就是崩溃。
重欢不说话,厉斯臣将手上的咖啡杯重重地放在桌子上,面容不悦。
“我吃饱了。”重欢一愣,然后飞快地说道,没有看他的眼睛,她基本很少跟他对视,鲜少有眼神的交流,厉斯臣的眼神是她所见男人中最深邃的,好似两口深潭古井,能将人彻底地吸进去。她不敢看他,不想让他得知她藏在心底的秘密,这个男人有时候可怕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