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仍然是无力地挣扎,但他的手腕、脚腕、喉部、腰部都被皮绳绑在柱子上。
“轮到谁下刀了?再不下刀,你就输了!”三个人嬉笑戏谑着。
“这家伙,气够长的,到这时候了,还不咽气。”有人大笑。
半空中传来几声秃鹰唳叫,有一只体型最大的鹰俯冲下来,从铁柱顶端掠过。
有人嘟囔了句:“快点吧,老鹰等着吃肉呢!再不动刀,直接割肠子啦!”
其中一个人用刀尖轻轻触动着骷髅的腹部,那些微微蠕动的脏腑痛地向内一收,又一次引起了三人的哄笑声。
宝铃浑身发冷,她意识到,白骨是自己认识的某个人。
她痛苦地想到:“就算杀了这几个刽子手,把那人救出来,也必定是一死了。”
她向前走去,拼命鼓励自己:“这只是个梦,别人不会发现的,就算发现,梦一醒就没事了。”
正因为是梦,她看得见别人,别人却看不见她。
她走到骷髅面前五步远,睁大了眼睛,看着白骨的脸。
骷髅的牙床部分轻轻动了动,从骨骼缝隙里望进去,它的舌头仍然能微微蠕动。
“你是谁?”宝铃啜泣起来,“为什么要遭受这种噩运?我认识你吗?我真的认识你吗?”
她能闻到空气中充满了血腥气味,半空中秃鹰振翼的噗噜声频密地传来,似乎即刻就要疾扑下来,攫走这骷髅的头颅。她从未见过如此恐怖诡异的场景,即使是在最令人作呕的恐怖电影中,也没出现过如此瘆人的情节。
骷髅的眼珠动了动,头骨也轻轻向前伸,吃力地右转。他的颈骨移动时,骨骼间不断地渗出血水来,沿着胸口滑落。
宝铃会意,望向骷髅的右手。
那只仅剩关节的手动了动,五根指头并拢,然后一点点弯曲。科幻电影的某些画面中,曾用复杂的电脑动画来模拟高精密度机械手的动作,但再精确的虚拟图像,也不如眼前这只剥去皮肉的“手”带给宝铃的震撼。
她的神经已经麻木,只是下意识地看着那只手。
手指上的皮肉都剥去了,五指并拢后,骨骼碰着骨骼,那种恐怖的场景使得宝铃头发根子全都麻嗖嗖地直竖起来。
那只手弯曲、伸开,再弯曲、再伸开,重复了两次。
宝铃突然明白过来,他果然是自己认识的一个人,而且是情深意重的痴痴爱着的那个人。那个动作,就是他每天早晨叫她起床时用的。同样一只手,曾经抚摸过她的头发,也曾经握着她的手一起看朝阳升、夕阳落,看天际的云卷云舒,看窗前落花与廊外的微雨。
“啊——”宝铃一声惨叫,把自己从噩梦里唤醒。每一次,她都会跑进洗手间去拼命呕吐,然后对着镜子,久久地凝视自己的脸。
这个梦是突然断掉的,当她发现骷髅是自己的爱人时,肝肠寸断,连思想都被那种剧痛撕裂,连梦都无法继续下去。
“之前,我曾跟你说过一个跟战争有关的梦,而那个梦,是跟这个梦连接的,骷髅就是……就是我身边骑着白马的王子,我们一起赴藏,为求取佛陀真经而来。可是不知什么原因,他就变成了这样……”宝铃心有余悸地说。
“你认识那三个刽子手吗?你认识噩梦发生的地点吗?”关文问。
宝铃沉吟:“我并不认识那些人,但是……但是那地方我似乎有些印象。这么多年,我屡次入藏,就是为了找寻那地方。因为我觉得,那地方位于悬崖峭壁的绝高之处,半空苍鹰云集,应该是与藏族的天葬习俗有关。”
关文脑子一转,立刻接上去:“你在日喀则发现了相同的地方,是不是?”
宝铃长叹:“就算是吧。”
“在哪里?”关文追问。
“就在尼色日山背面的一个僻静山谷里,距离扎什伦布寺约五公里。那地方是早已荒废遗弃了的远古断头崖,如今只剩光秃秃的山崖,别说是老百姓了,连鹰群、蛇鼠都很少光顾,只是毫无生命力的裸岩。”宝铃连声三叹,充满了复杂忧惧的意味。
数百年来,西藏变化巨大,虽然不至于沧海桑田,但许多有人的村落合并迁徙,原先的居住地则荒芜废弃,由炊烟袅袅的家园变为断壁残垣满布的荒原。所以,就算宝铃找到的是梦中那地方,也是没有意义的。
“是啊,已经过去那么久了。那些事,不知是多久前发生的呢!”关文说。
“没错,我的梦不知发生在何世何时,时空交错之中,在同一地点不知发生了多少惨事,我找对了空间,却错过了时间,又怎么能回到那时候?这是永远无解的一道方程式,也许我这一辈子都要困在噩梦里了,夜夜不能安枕。你能想象得到,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吗?”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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