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明石妙手一家真的没有活路了?
“小姑娘,知道太多的人,就会死得太快。”老金悠悠地提醒。
“石家的人死,总好过我们死,对吧?”阮风心有余悸地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
“既然针对的是石家的人,你又何必杀他们两个?”朔风吹散了血腥气,但被**的两人临死前叫出“兰夫人”的名字,还是刺痛了丁峻的心。
“这些人一直跟踪我,一不高兴就拿他们出气,还需要解释吗?”老金说。
丁峻冷冷一笑:“前辈,我以诚待人,你却屡屡说谎。刚才的战局,明明是你神刀出手,没能杀了我,但神刀每次出鞘,都要斩杀一人,用亡灵祭刀。于是,你才杀了他们。由此看来,‘三头六臂咒’是一种害人的东西,连你都无法驾驭——不,也许那种咒术实际已经控制了你,才让你无法控制。”
最后一句话显然击中了老金的要害,一分神,举到嘴边的酒囊一斜,带着雪莲芬芳的酒浆洒了满胸。
无论是咒术、幻术、蛊术、巫术,都要求施术者与秘术融为一体,以魂灵、骨肉、心血的力量贯注于秘术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投入度越高,则秘术的修炼进步越大,能够抵达的境界也越深邃。所以,一旦秘术达成,修炼者已经异于常人,无法分辨究竟是人驾驭秘术,还是被秘术驾驭。
丁峻的思维能力一流,迅速从老金的异样表现中理顺关系,得出了上面那种惊人的结论。
“这是一种悲剧。”老金缓缓地说。
“前辈是聪明人,我想到的,你早就已经感受到了。”丁峻说话越来越谨慎。
他见过许多被秘术控制的人,外表正常而内心狂野,一旦失控发狂,将会变得万分危险,成为嗜血狂魔。
“的确。”老金回答,“小兄弟,你比我更聪明,我们只交手一次,你就看出了全部真相。像你这种智商,加入我们的话,一定会得到大祭司的重用。”
“可惜,我只想做个平凡人,根本不想被任何人重用,更不愿被任何人利用。”丁峻说。
老金吃完了鱼,又拿起一串鱿鱼,就算是这样普普通通的动作,也吓得阮风战战兢兢地后撤,生怕对方拔刀杀人。
“小兄弟,你还年轻,等你过了四十岁就会明白一些人生的真谛。俗语说,就算是咸鱼,也有着翻身的梦想。人生百年,做个平凡人是毫无意义的,只有不断进取,积极向上,做人上人,登天外天,才是男人的最终目标。当年,我们遇到大祭司之际,正是横行藏边、春风得意的时候,他用最高明的武功、最深邃的道理折服我们,带我们进入更高境界。在他面前,任何武功与智慧都失去了意义,他仿佛是一面牢不可破的盾牌,再尖利的矛都会折服在他脚下……”
丁峻感觉自己在强大的压力下慢慢变得呼吸艰难,他的精神完完全全地集中在老金脸上。真正的高手,刀随心动,他只有百分之百捕捉到对方的微表情,才能在对方出刀前,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你真该去见见大祭司,他一向喜欢聪明的年轻人。”老金说。
“谢谢前辈抬爱,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想先做好托林寺的事。”丁峻坚决地说。
“托林寺的事?大祭司发出古格银眼催命符之后,石家上下,都已经是死人了。所以,时间能够证明一切,无论你做什么,都改变不了这一结果。”老金说。
“不到最后一刻,我从不放弃。”丁峻说。
老金大笑,仰面连喝了几大口酒:“好吧好吧,年轻人,你一定会看到结果的,这次不仅仅是我们十天鹰联袂而来,再加上大祭司唯一的嫡传弟子雪晚姑娘……等于是用一柄千斤重锤去消灭一只小小的蚂蚁。除非是发生奇迹,否则,石妙手一家就死定了。”
他的话似乎多了些,吐露出了一个丁峻从未听过的名字“雪晚”。
土林上空,朔风越来越强,气温也再次下降,冻得阮风瑟瑟发抖,紧贴着烤炉取暖。
“那么,我也没有选择了。”丁峻冷冷地说。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小兄弟,下次见面,我们就是势不两立的敌人了,其实我更希望你这种聪明人能加入我们,在大祭司的领导下,去完成更伟大的事业。”老金说。
丁峻摇头:“能够将一个家族灭门的人,心胸能宽广到哪里去?前辈,我真的无法同意你的说法。”
老金大笑:“小兄弟,你真是迂腐之极,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事,石家——”
蓦地,荒野之中传来一阵呜呜咽咽的箫声,随风飘荡,不辨东西。
老金脸色一变:“不跟你说了,你最好记住,关键时刻,保命要紧,千万不要螳臂当车。”
他揣起酒囊,长啸一声,回应那箫声,随即闪身消失在暗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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