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在洒满阳光的巴洛克街道上,尖顶的影子落在脚下。
路德维希披着风衣,风衣快长到她的脚踝,显得她更为瘦弱,她要小跑着才跟上夏洛克的大长腿。
“福尔摩斯先生?”
“嗯。”
“你怎么知道那只狗叫派洛特?”
“随口叫的。”
“……随口叫的名字也能和《简-爱》撞台词,简直小概率事件……说不定在福尔摩斯先生你没救的文学功底下,埋藏着很深的文学天赋呢,真的。”
《简-爱》里,罗切斯特先生的狗就叫派洛特。
夏洛克微不可见地皱了皱抬头纹:“简爱,文学书籍?”
路德维希:“……就算有天赋你也没救了……说起来,既然那条牧羊犬不认识你,它为什么那么听你的话?”
夏洛克对“没救了”这个形容词很不满,但他并没有纠结在这上面。
“大概是我打晕它的手法让它印象深刻。”
“好吧,这个问题也跳过……我们一直没看到房子的主人……他们是度假去了吗?”
“不。”夏洛克平静地说:“他们在我打晕派洛特之前被就我打晕了。”
“……”
路德维希被夏洛克雷得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自己接下来想问什么。
“……你太暴力了,先生,我觉得我不能和你做朋友了。”
夏洛克抿抿唇,他停顿了足足两秒,才语气认真地说:
“不,你永远不会是我的朋友。”
“一个玩笑,不要介意,我也没指望能和你做朋友。”
她毫不在意地摆摆手:
“刚才你对强尼说‘你背叛了你的朋友,你的朋友也会背叛你’……我完全没听懂,谁背叛他了?这是怎么回事?”
夏洛克:
“最早看见你的是那个母亲得了心外疾病的男人,在我们被赶下车的时候,他就已经从玻璃橱窗里看见了你的脸。”
路德维希恍然大悟:
“他认出我,却没有出声……你观察的真仔细,福尔摩斯先生,一般人绝对不可能在那种危急的情况下,还能注意到这么小的细节。”
夏洛克原本走在路德维希前面,闻言,微微放慢了脚步,路德维希终于可以和他走在一条线上。
他冷淡地说:“恕我直言,这是平常人都能做到的范围,并不适合用来夸奖我。”
“……你就当我在说反话好了,先生。”
福尔摩斯先生敢不敢不这么口是心非!
路德维希继续说:
“可是,这只能看出他有异心,不能说明强尼背叛了他的朋友。”
夏洛克瞥了她一眼,很给面子地给出了解释:
“他身上被晒黑了薄薄的一层,对比他项链下的皮肤就可以看出来。”
路德维希沉思:“而今天伦敦才出太阳,前两天都是下雨……”
夏洛克瞥了完全沉浸在思绪中的路德维希一眼:
”你思路错了——要在一天之内晒到这个程度,太阳不能太大不能太小,不能是沙滩浴,那样他的腿也会被晒到,可他的腿明显比他的上半身白一点,所以他是坐在敞篷车里,被晒的时间在三个小时左右。综合一下正好出过这种强度太阳的地方,时间,和他的开车速度,他最有可能去的地方有三个——”
“等等等一下。”
路德维希直视前方,毫无愧色:
“你说的太快了,我没听懂,让我消化一下。”
夏洛克:“能够理解。”
路德维希:“……我已经听出你的轻蔑了——好了你可以继续了。”
“伯明翰,斯旺西,和普利茅斯。”
“这些都是海边吧?”
“这不是重点。”
夏洛克说:
“重点是,这三个地方分别有三所以肿瘤切除而著称的医院,并且价值不菲……而黑手党如今正处于权利交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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