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之顺着珍珍的话语转过头去,有时候,珍珍说出的话语就像风筝线一样轻轻地牵扯着回之的耳朵,耳朵的神经连着小心脏,一扯一扯地拉着心脏的神经末梢,就差一点点,就差一点点就要走到心窝里去了。
回之把倒在地上的晾衣架给扶正后,才缓缓地转过身来,擦了下额头上的汗,说:“嗯?你刚才太危险了,如果摔着了,我就失大职了。我可是你的保..“
珍珍还没有等他把话说完,做了一个禁言的动作,她静静地看着回之蹲着身子的模样,结识的身体富有肌肉与轮廓,弯长的睫毛如同毛刷子,整体看上去就像一塑穿了衣服的思考者,不仅身子像思考者,也不禁让别人思考,思考自己的心为何跳到这般快。
“下个月我要去国外参加研讨会,你和我一起吧。”珍珍说这话的时候,双手放在自己的身后,身子轻微地摇晃,眼神像藏着糖一样的闪烁,嘴里像含着蜜一样的吐着字。
他们此刻在天台上,仅有着的那么一盏夜灯悬挂在珍珍和回之的头顶心上,夜灯,珍珍的目光,回之的视线,形成了一个爱心的形状,形状或许是巧合,遇到你或许也是巧合,那么,对你有了心动是否也是一种巧合呢?
夜灯照亮了回之的四周,他变得有些耀眼。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感觉的时候,他也许是知道的,也许还不够确定,但有一件事可以确定,那便是,对方是否也与她有一样的感觉。
一个奇怪的念头在此时闪过珍珍的脑海,她想做一个贼,像大话西游里的齐天大圣,溜进回之的心脏里,去瞅一瞅,里头是否住着人,再自私一点,里头是否住着她。
回之没有听懂珍珍的意思,用修长的指尖挠了挠他的头发,眨了两下眼睛,说;“国外?”这个世界与回之所以认知的相差太远了,他不能一下子就很好地理解珍珍说的话,所以,现在的回之,说话,慢慢地说,有疑问,认真地听。
“嗯,就是国外,就是不在芝符宝,再另外一个叫L敦的地方,在那里,也有和我一样,和你一样,长着两只眼睛,一只鼻子的人。“珍珍边说边把手举到头顶上,竖起食指和中指,比作兔子的耳朵,她发现她变了,她有些想讨好他,想像一个小女生一样装可爱,装柔弱,在以前,就在一分钟之前,珍珍都是以女强人的形象出现在人的面前。
她的父亲,她的男友,她的保镖,她的回之,不,不是她的回之,不论是什么事,都尽力自己一个人来完成。
在念书的时候,珍珍很高傲,也很要强,只要是有竞争性的活动,她都会带头出兵,勇夺第一;在体育竞赛里,拿了长跑冠军,哪怕在最后摔倒了,也总说着,没有事啦,不用帮忙,不用背;当有考试的时候,就算自身已经很聪明,很出色,同样熬夜到凌晨,努力发挥出最好的成绩。
有人会说她,珍珍,你这么要强干什么,你又不是男人,你家里又有钱,完全可以整天吃喝玩乐,大事不做一个,小事不算事的过日子,为什么要这么累呢?
可是她却不这么认为,在她看来优秀是一种习惯,是一种对...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