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天涯沦落人,唐笑风也没不近人情的拒绝余味。
于是,恩还未报,唐笑风的干粮也见了底儿,两人一路上只能靠山里的野果充饥,偶尔遇到几家猎户,也只能讨些粗粮甘泉,毕竟山里盗匪山贼众多,猎户的日子也不怎么好过。至于沿途的客栈酒馆,十有八九是山里盗匪山贼的眼线亦或黑店,两人只能远远绕开。
有一次,两人实在饿得没辙,看到一家小酒馆,老板是个风姿绰约的中年女子,余味觉着自己长得还不赖,虽说没有城里那些富贵人家的公子那般白净,但也算得上气宇轩昂,有男子汉气概,没准那老板娘能赏咱一顿酒席吃吃,于是屁颠屁颠地跑去套近乎,但门还没进,就被店里的伙计提着刀追了出来,害得两人只能撒丫子逃窜。
一路上,余味没少撺掇着唐笑风把那匹从西流关带出来的灰马杀了,两人饱餐一顿,但当唐笑风反问为什么不杀黑驴时,余味总会站起身子,摸摸后腰的那柄木剑,道:“我辈江湖中人,可以没饭吃,但绝不可没有马骑。”
于是乎,两人都会为杀马还是杀驴的问题争论半天,直到饿得没力气了,方才躺在草地上,叼着茅草,望着天空的白云出神。
每当这个时候,余味都会摸着手中的木剑,轻轻说上一句:“等将来当了大侠,一定要挣很多很多的钱,每天都得大鱼大肉,余味绕梁,三日不绝。”
当大侠和挣钱,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唐笑风不知道,但并不妨碍唐笑风纠正余味,那是余音绕梁,而非余味绕梁。
弄到最后,马没杀成,驴也没杀成,唐笑风骑着马,余味倒骑着驴,只能是空着肚子,有一句没一句地搭着话儿,携着余晖,慢悠悠地向南走去。
直到两天前,两人遇见了一个从西流城出来的镖队,镖队马镖头的女儿见两人可怜,就央求马镖头带上两人。
一般而言,镖局行镖,路上尽量避免与陌生人有太多交集,但马镖头架不住女儿的撒娇央求,才勉强让唐笑风两人加入镖队,一齐入关,两人的生活方才有了改善。至少不用以地为席,以天为被,露宿荒郊野外,也不用每天饿肚子。
虽然镖局其他人对两人的加入颇有微词,但这并不妨碍余味躺在帐篷里,小口抿着从老陈那里讨来的烈酒,眯着眼睛,悠悠叹道:
“江湖,我来了。”
镖队的主事人姓马,镖队的人都叫他镖头,唐笑风、余味等人叫他马镖头,至于真名叫什么,唐笑风和余味不甚清楚。
马镖头人长得五大三粗,满脸凶狠,但却有个娇小可爱的女儿。
豆蔻年华的少女,虽不如养在深闺的富家小姐那般知书达理,钟灵毓秀,但胜在活泼可爱,天真善良,在镖队里可谓人见人爱。
也正因为有这个女孩,唐笑风和余味才不至于流落荒郊,过那以地为席天为被,食不果腹的日子,所以两人对这个十二三岁的女孩感激的紧。
女孩倒也不怕生,常常找两人玩,说是玩,倒不如说是缠着余味要骑他那头又丑又老的黑驴,每每如此,余味都会将小女孩放到驴背上,自己牵着缰绳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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