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也不会拒绝这种顶级代言。因为这是工作,是一个荣耀。
于是乎,她需要去这个国际名牌—莱斯总部去拍代言广告。
莱斯是世界五百强,排在极其靠前的位置,他们的投资团队和广告团队也都是世界顶尖的,木合欢在总部拍代言广告,简直是让其他明星眼红的邀请。
她不仅可以将自己拍得唯美,古典亦不可少。
总而言之,这次的国外之旅是必须出去的了。
出去前,她像是无意间地说出了自己的行程,必须要去国外待半个月以上。
果然,任越有些着急了,还没追到手,要是再出国啥的,有点时差,联系不上,那这个月的努力都白费了。
半个月,足以让感情变淡,足以让曾经的努力一文不值,足以让木合欢忘记他啊。
谁知道木合欢的粉丝那么多,有没有哪个人像是他这样不要脸地追她?比他有钱比他有才的多得是,他这么不显眼,回来木合欢还会记得他吗?
他着急,惶恐,不知所措,连忙给木合欢打电话,探探口风,若是能够让她记住自己,并且愿意当自己的女朋友,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当然,不当女朋友,先当个朋友也是可以考虑的。
于是,木合欢才洗完澡出来,还没抹上护肤品,任越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安静的屋内,铃声响得有些突兀,似乎在提醒主人,打电话的人很没有礼貌似的。
木合欢接起电话:“喂,您好,我是木合欢。”
任越乍一听这个问候语,心底都凉了,多么公式化的问候,多么让人委屈的问候,似乎隔绝了彼此的关系,就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而已。
想着自己估计没在木合欢这样的大忙人心里留下任何地痕迹,整个人都不是特别好,很难受。
他忽然脊背发凉,要是自己不努力的话,她出国一趟回来,自己哪里还有地位?于是乎,他脑子发热,道:“欢儿,我是任越。”
尚未等到木合欢说完,任越又继续道:“我从新闻山看到你要出国,是真的吗?”
木合欢回答:“是,国外有必须去的理由,不能不去。”
“那你要出去多久?”任越问。
“大概要半个多月吧。”木合欢答。
得到自己预想中的答案,预料之内,他更加恐慌,声音微颤道:“欢儿,我知道你可能记不清我是谁,可能在你身边有很多比我更加优秀的人,在你身边还有很多追求你的人。你很优秀,我知道,也知道我配不上你,但是我怕错过了之后,以后会后悔,我更怕失去你。欢儿,我现在必须跟你说,我是真的爱你。”
木合欢刚想发出声音,任越又截断了她的话,道:“我知道这样很突兀,也很不要脸,但是,欢儿,我真的爱你,如果可以,我们在一起好吗?即使不能在一起,让我当你的骑士,一直守护你可以吗?”
话音落,任越的呼吸声音更加清浅,似乎在等待木合欢的回答。忐忑不安,像是过山车一般,爬到了顶峰,却不知道摔下去是惊喜还是粉身碎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