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市与泰兴市相属邻城,城市之间的距离一百多公里。
沈誉开车用了五十分钟,就到了泰兴市。
当他从匝道出来,就见到不远处停着一辆金杯面包车。
沈誉按照先前在电话里的约定,他直接将车子开了过去。
他一到跟前,见那面包车的车窗落了下来。
一名二十出头的青年,从车窗里探出脑袋,对他不禁问道:“是叫沈誉吧?”
沈誉点点头。
“跟上。”那个青年道了一句,然后将脑袋缩了回去。
看见对方的车子启动后,沈誉跟着后面一路尾随着。
二十分钟后,沈誉跟随前面的那辆面包车,来到了一个废弃的小型厂房里。
随后在一处简易房的前面,两辆车先后停了下来。
沈誉停稳车后,就从车子里走了出来。
“跟我来吧,你朋友就在里面。”那青年下车后,朝着沈誉摆着手说道。他说完就当先走在前面,来到简易房的门前,随手拉开门,就走了进去。
沈誉四处打量了几眼,然后也走了进去。
可是他刚一进去,还未看清屋内的环境,便瞧见四五个人,一窝蜂的朝他围了过来。
沈誉微微皱眉,冷眼在这些人的脸上一一扫过,眸色显得有些阴沉。
这几人,无论是穿着,还是神态举止,都是那种在社会上混吃等死的混混打扮。
黄毛、红毛、绿毛,眼前有三个混混,头发染得就像是红绿灯。
除了这几人的发色,沈誉还见到这几个混混的手臂上,或者是身上其他的地方,皆都是纹着各种各样的刺青。
什么老鹰、龙、蝎子、虎头、狼头等等,这他妈的弄得就跟动物世界似的。
“我朋友呢?”沈誉懒得与他们废话,直接就对站在中间那人问道。
“钱呢?”这人明显对沈誉的态度很不满,他没有回答沈誉的问话,而是反问道。
将事先准备好的两万块钱拿出来后,在对方的眼前晃了晃。
沈誉意思已经很明显,我钱已经拿来了,但想要钱,必须让我看到人。
那人也显然看出来了沈誉的用意,扭头对身旁的一名混混嘀咕了一声。
沈誉就见到那个混混快步跑向了后面。
那个混混离开后,屋里剩下的级人全部紧紧盯着沈誉,生怕他会跑了一样。
对此,沈誉直接选择无视,而他这时也在打量起这屋子里的环境。
他只是粗略的扫了几眼,便失去了兴趣。
这屋里不小,面积少说也得有上百个平方,一些破旧的桌椅木凳随处摆放,由此可以看出,这里以前应该是用作办公的地方。
那个离开的混混,没让沈誉久等,很快就回来了,而且他在回来时,不但身边多出一个人,也将张大力带了过来。
“老大!”张大力一见到沈誉在此,立即就激动地叫喊道。
沈誉无语地对他点点头,随之投去一道稍安勿的眼神,他才看向之前说话那人。
“放人,给钱。”沈誉的话简洁明了。
“放人。”那人更干脆,一摆手吩咐道。
这些人可能依仗人多势众,在他的话一出口,立即就将张大力双手上捆绑的麻绳解掉了。
张大力一获自由,立即就跑了过来。
他来到沈誉的身旁,一把拉起沈誉的手臂,满脸激动的说道:“老大,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绝对不会不管我的。”
“你脸上的伤,是他们打的?”沈誉刚一见到张大力,就看到他一副鼻青脸肿的样子。
他甚至不用问张大力,就能猜到一定是这些人打的他。
但他这样问,其实也就是为了从张大力的口中,证实一下罢了。
可还等张大力回答他的话,之前出声的那个家伙,就不乐意了。
他阴沉着一张脸,粗声骂道:“马勒戈壁的,老子不想听你们俩在那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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