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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卷第二十七章: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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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我叫了一碗面,要了一只烧鸡,一个小菜,一瓶啤酒,老板是一个高挑的年青的女子,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而山城郊区的女子同样漂亮,这里的山泉水养出的女子个个皮肤细嫩,比任何化妆品都要好的多。

    这个女老板也要,她眉开眼笑地招呼着客人,一边和熟悉的客人说着笑话,两只眼却不停地瞄向我。莫非七哥的气质和在这里吃饭的农家汉子完全不同,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我观察了自己,还算正常,可能是自己做贼心虚吧,我不理会她,侧耳听周围的人交谈。除了我,这个房间还有三桌客人,都是男的,一桌两个中年男的,剩下两桌椅都是年青人,以我的判断,这些都是本地人。

    只可惜三桌的人都在谈论葡萄的收成,去年的葡萄产量欠佳,价钱炒的老高,今年风调雨顺,也许能有笔不错的收入。而两个年纪大的则是讨论万寿宫里近来遇鬼的事,已经有两个道士被撞见了鬼,七真殿的玉华道长因此还发了疯,一头撞在殿外的石碑上,现在还在昏迷中。

    这都和我没有关系,这时的要的小菜已经端了上来,而端菜上来的是位年青姑娘,面呈不是刚才的少妇,她看见我猛地一愣,然后本能地回头看了一眼电视。

    电视还在播着电视剧,姑娘笑了笑,脸色苍白,头也不回地钻进了厨房里,我知道不妙,正犹豫间,电视里响起一位清亮的女音,然后出现了一个人的照片。

    那是我的照片,只可惜是我才上班的工作照,那时的我纤瘦,文质彬彬,虽然我没照镜子,可也知道和现在的我有多大的差别。但让我真正吃惊而是通缉令上的内容,昨天晚上,山城市博物馆发生一起盗窃案,一件汉代文物被盗走,两名值班人员遇害,一名保卫人员在追缉过程中被杀害。

    据初步调查,这些案件都和我有关,然后是我的简历,特别指明我曾经在山城博物院工作,曾在山城大学上学,身体强壮,爱好打篮球,精通武术,曾被借调一考古研究所,盗窃一件国家一级文物后逃走,在逃跑途中杀死一人。

    通缉令特别指明,我有特别强的暴力倾向,目前怀疑还有七条人命可能和我有关,希望群众发现此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最好不要自行抓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牺牲。

    最后声明,谁能帮助公安机关将罪犯缉捕归案的,奖励十万元,举报线索并抓捕成功的,资金五万元。

    这个饭我已经不能吃了,我拿出一百元钱扔在桌子上,伸手从墙上扯下一只塑料袋,把烧鸡装进袋子里,站起来就往门外走。所有的人都看着我,不知所措,没有人敢上来拦我。

    我走出门口,却怔在那里,两个民警正跟在一个少妇后面往这里跑,两个人都没枪,手里只有一个警棍,在他们身后,是十几个小伙子手拿着农具棍棒。原来女老板早就认出来我,悄悄地溜出去喊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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