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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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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可没有哥哥在学院撑腰,也没有做西南都护的父亲。我想,有些要求,她应该没法拒绝。”

    “卑鄙。”

    “我不觉得,”朱露收起笑意,重回往日冷漠,寒声道:“这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捍卫应得的尊严罢了。我去学院大门候着,你若真的胆怯那便躲起来吧,我一会就去找她聊聊。”

    ……

    金丝藤展开嫩叶,扎下深根,花苞鼓出拳头大小,陡然间射出道火箭,将地面烧得酥黑。

    “还是控制不好。”郭晔收了武魂,无奈道。

    根须吸收地热,再由魂力转化为火焰,这原是服常带来的衍生能力,只因他并不精于驭火,对高温的耐性也是问题,因此从未开发过。吸收来自毕方的力量后,金丝藤对火显然不再排斥,自创技能便成了可能。

    只是这事显然比想象中困难,多年来成功者寥寥不是没道理的。魂兽经亿万年进化得来的能力,怎可能被人轻易模仿超越?

    “因为你缺乏指点,单靠自己摸索,很难。”

    声音自上方传来,郭晔毫无反应,对老师的神出鬼没,他已经麻木了。

    林樗静静立在半空,如履平地。郭晔朝老师打过招呼,只听他问道:“为什么不来问我?”

    这问题,令他有些费解。生命之树作为顶级植物系武魂,除接近极致的木属性,还包含少许水与土的力量,只是与火全然不搭,郭晔便从未想过用这问题打扰。

    不知为何,对他的心思,林樗向来猜得极准,皱起眉道:“我用不出,不代表不了解,至少,懂的肯定比你多。”

    对此,郭晔有些尴尬,好在老师十分大度,将此事轻轻揭过,直接进了正题。

    “你首先要消除僵硬,让自己放松,驭火靠的不是肌肉,而是气息。气息化为体内能量,再通过魂力转化为火,这也是为何我之前教你呼吸的方法。”

    郭晔依言试行,按老师所授的方式,缓吐深纳,渐觉心定。半个时辰后,林樗看着自己的学生,露出满意神色,“能做到这点,已属不易。我见过不少年轻人,只关注火的力量,如何运用于扫清障碍,但,火有时是很可怕的东西。”

    “可怕……”

    郭晔又想起了马小桃。

    “极致之火的本性是毁灭,如果放任自流,会毁坏周遭所有事物。要么学会控制,要么赔上性命,和自己所珍视的一切。”

    “但这不是你该走的路。虽然它们会带来令人望尘莫及的力量,与之相伴的却是毁灭与痛苦的诅咒,迫使你小心翼翼,游走在失控边缘,直至死亡,或者……”

    林樗眼底忽然浮现一丝沉痛。

    “或者被生生撕裂。”

    听完这些话,郭晔不免多了些紧张:“老师,那我该走哪一条路?”

    “我不知道。”

    “啊?”

    “我只是个种树的,没玩过火。可以提供建议,但不能替你决定方向,最终还要靠你自己探索。”林樗露出一个微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你自己说过的,那便从最基本的开始。”

    他递给郭晔一张草纸。

    “拿着它,控制你的力量,自中心向边缘移动,过程越慢越稳定越好。”

    这最基本的内容,同样难度不低,要将热量凭空施加在草纸上,还要控制输出节奏,郭晔也是颇为头痛。小心翼翼地试探一阵,伴随一缕轻烟,纸张中心多出个黑点。

    他心中一动,刚要调整力量,火焰突然凭空窜出,烧毁了整张纸。郭晔一声痛呼,方才一不小心,手指被烫伤一块。

    一缕极细的藤蔓缠绕而上,患处疼痛逐渐减弱,取而代之的是一阵清凉。“治愈,是颇为难得的一种能力。”林樗鼓励道:“它可以带来康复与生命,抵御火的诅咒。”

    说着,他不知从何处抱出半米高的纸堆,放在脚下,在郭晔绝望的眼神中拍拍他的肩膀,道:“努力吧,这些纸应该够你烧一阵子,用完再找我要……”

    “老师。”

    临走之前,郭晔忽然叫住了他,“您是从哪里懂得这么多的?学院的藏书都找不到记载。”

    林樗停步回望,他的神情变了,这个云淡风轻、性情温和的男人变得有些沮丧,眉间眼角再度露出悲怆,令郭晔感到一丝陌生。

    “一个很好的人,她曾与我分享过,自己全部的心得。”

    他背转过去,令学生看不到自己的表情,只留下一句话:

    “你要记住,无论何时,都不能被愤怒操纵。”

    ---------------------------------

    在城西的跳蚤市场,胡掣弄了把保险刀片,刀片掰断,留了很短一点含在嘴里。

    街上人挨着人,刀片拿在手上,没准就划到谁。

    他来回走了四趟,确定没人关注自己,之前遇到几条像样的,都放了过去。现在太阳不如晌午亮堂,正好下手。

    胡掣混进人群之中,随着叫卖声起,人流越来越密集。

    他很快便选定了目标,也是唯一的目标。除了这家伙,别人都没戏,不是没钱的,就是护命一样藏得紧紧,只有这四十来岁的男人,单看面相,就知是个挣钱不顾家的主。

    这人手里提着个皮袋子,有拎带不用,而是用手掐着开口,里面准有怕丢的东西。

    胡掣贴近他身边,吐出刀片,只一下,麻利地将袋子底部割开,手指并拢如钻,从破口处伸将进去。

    里面东西不多,但都是大件,盒子、书本、水壶一类,甚至还有把扇子,可这些并非他想要的。

    摸到最后,指尖传来一阵粗糙感,有了!

    错不了,一个厚厚的信封,有些硬,里面绝对是油货。无论票据还是银券,至少得有小几十张。

    他开始做事,这是个细活,急不得。胡掣漫不经心地扫视两旁,心思却集中在指头尖上,首先要理顺所有物件的位置,该出来的得有条路,不该动的决不能动,当务之急是让盒子跟信封倒个位置,换到上面去。

    最长的中指将盒子向上顶,最灵活的食指引导信封向下滑,他将心脏提到嗓子眼,一点一点地往下蹭。到了地方,接着是把信封拽到破口……

    停!

    那中年男人不知绊到什么,闹了个趔趄,身子向后一仰,退了两步。胡掣也只能跟着倒退,身子还不能碰着,手指插在袋子里,紧紧贴着那宝贝信封。

    该死的,他把东西换到左边。

    胡掣上身随着袋子向左一歪,手指顺势抽了出来。人跟着过去太过显眼,没办法,只能换手,好在两只手凑合着都能用。

    他用衣襟盖着左手,两个指头摸索着伸进去。倒霉催的!那破扇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来,扇子柄刚好卡在破口处,信封紧紧挨在旁边,一个角已经能用眼睛看见。

    稍微用了点劲,拉一下信封,不成,破口小了点,还被扇子挡住一半,出不来。

    胡掣急出了一身汗,之前的活算是白练,已经转了两条街,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小百灵估摸着他碰上麻烦,挤过去准备搭把手,只一个眼神,她便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身子如鱼一般游到男人前方,刚好隔着一两米的距离,步子左摇右摆,走得花枝乱颤。

    葫芦般的身材透过衣衫,直往男人眼睛里钻。没过一会,便收不住心猿意马,视线先是落在她肩头,又忍不住向下瞟去。

    胡掣离男人近了些,现在顺当多了。他神色坦然,两眼定定看向前方,一脸正气,像是在思考国泰民安的大问题。

    下面,五根手指却在同时用力,一点一点把破口弄大。

    得先让扇子出来,接住信封后再慢慢顺回去,用它堵住破口。不然的话,里面东西非哗啦啦淌出来不可。

    又过盏茶工夫,总算是到手了,不知怎的,胡掣忽然间慌乱起来,仿佛手里捏的是一枚冒着烟的炸弹。心脏恨不得从口子里跳出来,可能整条街的人都能听见,眼睛也不知该放在哪,看哪个方向都不自然,令人心疑。

    这条街怎么这么长,还没走完?

    他第一次诅咒这条过长的街道,两腿有些瘫软,快要支持不住了。

    遇到个拐角,但他不敢走,几个神气活现的年轻人堵在那里,多半是西边的太子爷,自己一眼就得露馅。

    终于路过一道巷子,胡掣装作想要解手,一点点挪过去,本能却总想让他撒丫子跑,离开这随时可能炸窝的倒霉地方。

    但经验告诉他,绝不能跑,甚至步子都不能乱。在史莱克城,天知道街面上有多少眼睛盯着,哪怕稍微慌一点神,也不能保证没人怀疑,惹祸上身。

    好在那男人也是越走越远。

    拐进巷子时,他没来得及知会一声小百灵,不过这也好,她的身子能让那家伙多稳一阵。就算事后说自己匿货也不怕,大不了多分她一点,谁让是个娘们呢。

    紧走几步,终于藏进一片阴影,回头扫一眼,见不到两人的踪影。胡掣偷偷笑起来,只有这时候,货物才真切地属于自己。

    就在这里等吧,过不多久,小百灵就能找到自己。胡掣开始浮想联翩,幻想晚上和她在一起,衣服下面丰盈的……

    要糟!

    他先有了预感,之后才听见不远处传来的叫喊。

    “我东西被偷了!抓贼,抓贼啊!这女人和贼一伙的……”

    一群短打扮的人冲出来,堵在几个路口处,禁止行人通过。

    胡掣早跑出了几十米,七拐八绕,转眼间影子都没了。

    街上到处都是人,乱哄哄地搜寻,乱哄哄地议论,尽显乌合本色。丢钱的人被训斥一番,哭丧着脸去报案。

    有几个青年没走,装作看热闹的样子,将各个胡同口都牢牢把住。这些人一个个不动声色,都是极佳的猎手。

    ……

    “你们这些无赖、白痴、和恶棍们,欢迎来到疯人院!”衣着鲜丽的主持人站在灯下,手指扫过一大片铁笼,“已经有几对要分出胜负了!抓紧最后的时间吧,好运眷顾你们!”

    他喊得声嘶力竭,注意到的人却寥寥,声音完全被人群的尖叫与怒吼吞没。从街角的痞子到一身肌肉疙瘩的打仔,刺鼻的汗味与烟味混合起来,像某种强烈的兴奋剂,或是毒药,掺杂在无尽的血腥气里面。

    有人大吼一声,将大把银币扔进场子,数以千计的硬币在里面滚动。

    最边上的笼子里,上身赤裸的男人挥舞着拳头搏斗,星星点点的鲜血落到地下,最终铺上一层红毯,踩在上面直打滑。

    “‘坏点子’的体力跟不上了,‘小混蛋’能否抓住这个机会?结果即将揭晓,做出你们的选择!”

    主持人嘶吼的同时,衣着暴露的女郎捧着箱子,袅袅婷婷地从人群中穿过,过程中自然少不得各种揩油。疯狂的观众将写好的票子扔进木箱,权当是下了注。

    两人中较为瘦小那个,是南城的顽主常利,绰号小混蛋。只见他一脚蹬在笼壁上,整个人飞身而起,将对手踹个跟头,未及起身,胸口便挨了重重一拳,两条锁骨一齐折断。

    那人连声都未吭出来,直接向前栽去,脖子却被夹住。徒劳地捶打那条胳膊,只换来夹得愈发的紧。

    “张小典,你算是长能耐了,和我叫板,啊?”

    常利抹抹鼻孔里淌出的血,身子一拧,喀的一声轻响,张小典被随意丢在台上,后半生或许只能与颈托为伴。他在地上啐一口,将衣服披在身上,有些嫌恶地看着狂欢的人群,自顾朝外走去。

    走出两步,他有些难以置信地回过头,确认自己的眼睛没出问题后,呲着牙花吸了口气。

    “儿白,现在连小女娃娃都来凑热闹,当真世道变了。”

    ……

    郭晔正聚精会神地切削一块金属,不知为何,心头忽地一阵悸动,一不注意便多切下一块。来不及为浪费的材料伤心,他将手掌贴在左胸处,只觉心脏跳得比往常剧烈不少。

    “奇怪……”

    毫无来由地感到心慌,只有年前才有过一次,今日又有相似预感。他开始在脑中回溯这些天大小事件,然而到头来也未想起有什么疏漏。

    这种状态,无法专心工作。郭晔将刻刀收起,坐在椅上,缓缓闭上眼,试图以呼吸法平复心情,却失败了。

    他第一次有如坐针毡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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